bblc19820819 发表于 2013-6-8 14:36 只看TA 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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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太不慎摔倒致残 “搀扶男”被判赔4.5万 老太说被搀扶者撞倒,被告则称出于好心才去扶法院:依据证据链、生活经验和逻辑推断来判决八旬老太节假日随家人到广州宝墨园游玩赏景,本是美事一桩,却在水边廊道摔成十级伤残。老太现场指认前来搀扶的男子将其撞倒,但对方否认,称是好心帮扶,双方争执不下,只好法庭见面。近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认定该扶人者撞倒老太,判赔4.5万元。 摔致十级伤残 李婆婆今年86岁,番禺人。2011年,李婆婆向法院诉称,她在广州宝墨园游玩时,被男子曾某撞倒,造成髋关节摔成十级伤残,其本身腰椎有病,这一伤,真是雪上加霜!李婆婆要求曾某和宝墨园均应负责。 据李婆婆方供述,2011年10月5日上午11时许,李家五人到宝墨园游玩,行至荔枝园附近走廊,几人前行观赏水上飘色,李婆婆无人搀扶。突然,前面一小孩的金鱼从鱼箱中跃出,一男子为避开后跃,将李婆婆撞倒在地。男子立即上来想拉住李婆婆,家人也上前,但李婆婆吃痛已经站不起来,被送往医院,半个多月治疗后,被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鉴定为十级伤残。 无监控各执一词 当时,李婆婆随即指认搀扶男子将其撞倒。男子拒不认账,被带到派出所。男子曾某说他来自广东五华县,与李婆婆素昧平生,他称自己上前搀扶完全是出于好心。 其家人及朋友均作证,曾某一家在栏杆边看鱼儿抢食,情景激烈,水花四溅。突然听见有老人发出“哦,哦”的声响,曾某回看其快倒下,就走过去扶她。老人家人跟到,曾某准备松手离开,却被叫住算账。双方争执不下,因现场无监控摄像,纠纷难解,诉至法院。李婆婆同时认为,宝墨园事发走廊狭窄,围栏高度不足,容易溅到水花,致游客后躲撞人,设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人口密集区域未设视频监控装置,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也应担责。 目击者拒作证 一审前后开庭5次,法院到现场勘验,绘制了现场图,制作勘验笔录。 “当时老太太一个人走着,跟她几个家人离得还有好几丈远,那时前面的表演完毕,群众散场走过鱼池这里。人比较多,没看见有人直接撞倒她,有男人想扶住她,但反倒被老太太怪是他撞人的,做好事反而被冤枉”。其间,宝墨园的保安队长转述现场目击证人保洁阿姨的话,但保洁阿姨坚决拒绝出庭作证或接受询问。 被告方证言存疑 原审法院认为,本案只能依据证据链、日常生活经验和逻辑分析推断。曾某一方证言存有明显瑕疵,除与同伴细节矛盾外,他说李婆婆是靠墙未倒地,与严重受伤的结果出入太大。而李婆婆一家子陈述则基本一致,因此,法院确认曾某撞倒李婆婆。 但法院同时认为老人年老体弱,在黄金周到人潮拥挤处独自行走,本身应负10%责任;宝墨园已经设警示标语尽义务,无需担责。最终判曾某负90%的责任,赔4.5万元。 曾某不服,指出应正视保洁阿姨的证言,称李婆婆家中的目击者是四天后才做询问,显然容易统一口径。对此,李婆婆表示其家生活条件好,无需借事讹诈。 广州市中院近日作出判决,认为原审推断合理,因保洁员转述是传来证据,效力远不及当事双方陈述的效力。现场家人第一时间赶去医院,未及时做笔录,符合人伦常理,至于其他细小出入可以理解。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老年人最怕摔倒了,做儿女的既然带老人出来玩就应该守护在身边寸步不离才行 ,现如今做好事真的很难,七八十岁的老人脑子多数是糊涂记忆力差,碰到事情 乱说也是有可能的,但做为儿女就不应该落井下石,自己的父母是什么性格应该 最清楚了,应该正确处理这件事情,免遭报应,人在做天在看,现在好人真的很 难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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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黑狼是我 发表于 2013-6-8 19:59 只看TA 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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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早上,送小孩上学,路上看一老头骑车跌 倒在地,哥立马远远避开。送完小孩回头发现那 老头已倒地晕迷不行。在他周围十米直径范围内 无—人靠近停留。哥也远远飘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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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622312 发表于 2013-6-9 14:03 只看TA 6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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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拥挤的十字路口,打东边来的大爷和打南边来的另一个大爷各骑一自行车相遇了,在两车只差0.0001KM就要相撞的一刹那,两个大爷都死死的捏住了左右刹车,脚不沾地的骑在车上,3秒钟之后,双双倒地。导致交通拥堵半小时之久。随后有旁观者散出消息:这是一场碰瓷党的同门切磋! 虽然这是条笑话 但也讽刺了现在的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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