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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YY:如果中国也象美国不得非法入室 [打印本页]

作者: 我爱老婆    时间: 2009-4-9 22:47     标题: YY:如果中国也象美国不得非法入室

在美国,非法入室的代价是巨大的,因为他们超过半数的人家里持有枪支,而他们的法律规定,未经过房屋主人同意入室,房主有权利对自己的权益进行任何手段的维护(大概意思,不知是否正确)
引用一条中国法律资源网的一条过时新闻:
主 题: 【法律】美国房主杀死入室偷取食物男孩被判无罪  
日 期: 2008-9-30 8:24:00   
作 者:   
来 源:  新华社   
内 容: 美国得克萨斯州一名男子杀死一名入室偷取食物的13岁男孩,26日获判无罪。这一裁决在当地引发争议。根据得州法律,房主出于自卫可以对闯入者实施致命打击。这一案件的焦点是,是否存在防卫过当。

  去年7月一天夜里,13岁的安吉亚诺和另外3名男孩闯入63岁的冈萨雷斯家中,偷取食物和苏打水。冈萨雷斯发现后不顾4名男孩求饶,用猎枪枪管反复击打他们,随后开枪打死安吉亚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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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以上新闻可以看出,美国对入室的法律条款有多么严格。如果中国也能执行这点法律,入室盗窃及相关犯罪会大大减少,那些贼还敢吗?特别是入室盗窃,俺们这疙瘩太多了,恨不得有机会抓到了一枪庇了它。虽然本人家中尚未被偷过东西,但是车库的电瓶车及以前一辆两轮爱车别偷,心中甚为不爽。一日,4楼及3楼2户被盗,我们住5楼,问4楼,答之:晚上睡觉闻有动静,起床一看,贼已闪,防盗窗被剪断了。问3楼,答之:春眠不觉晓,手机没骚扰,在家到处找,发觉被偷LIAO
于是我和老婆YY,我说,要是我们发现贼爬上来,直接把家里的那把东洋刀拿去砍他,老婆则曰:NONONO,你地太蠢,杀鸡何必用牛刀?直接推下去不就得了,一个不用承当责任,他自己摔死的对吧。一个还省力。俺抓头一寻思:这女人……确实狠!
客官们费神了,谢谢观看!
作者: 虎上虎    时间: 2009-4-9 22:57     标题: 回复 1楼 的帖子

我建议,半夜有贼爬上楼来时,何必推下去,装个鬼面具,一吓,他自己摔下楼去。哈哈。
作者: anlei    时间: 2009-4-10 01:14

要是中国都像美国那样,哈尔滨的林XX事件就不会起轩然大波了
要是美国敢打警察,都是当场击毙的
就在这个事情发生不久,美国就有2个还是3个嫌犯驾车撞上警车,被警察认为故意袭警,3个人加起来被打了50多枪......
作者: wangtaojim    时间: 2009-4-10 01:24

现在的年轻人啊
真是太无敌了
这样的事都能办出来
作者: ivwei2009    时间: 2009-4-10 02:43

在中国,盗贼、小偷多如牛毛,捉了也没用,转眼就当出来了,还要当心被报复。所以应该像外国那样立法,严厉对待,这样坏人少了,警察也没用了。
作者: bbc7887    时间: 2009-4-10 03:10

中国和美国是没有可比性的,中国的私人要是有美国的一半的枪支,现在的社会恐怕已经不是这个样子了吧
作者: haohao2008123    时间: 2009-4-10 07:06

现在大街上都可以明抢。入室算什么,社会治安真是越来越差了
作者: yongmeng    时间: 2009-4-11 00:19

美国的法律还是很民主的,哪像我们的法律像橡皮筋,太有弹性了
作者: tony5029    时间: 2009-4-11 00:41

我觉得楼主的老婆太有才了,可以去做女强人了.
作者: touchsky001    时间: 2009-4-15 05:33

楼主的LP果然是牛人啊,这样都能想到
不过中国的小偷扒手多,已经不是什么新闻了,看每年春运的时候就知道了
其实那些做小偷的也挺可怜的,要是能有个正经工作,谁去做小偷啊
作者: alone1987    时间: 2009-4-15 09:01

制度不一样,楼主别意淫。美国地广人稀,需要这个条款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中国要这样就太过严厉,难道每家每户都发一支枪啊 ,再说,中国也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只是判罚得轻点而已
作者: jiankun2008    时间: 2009-4-15 11:11

新闻上说,有的小区物业在居民楼的下水管道上缠了很多鱼钩,晚上防盗很有效果的
作者: 我爱老婆    时间: 2009-5-3 05:21

引用:
原帖由 luiche 于 2009-4-10 06:28 发表
楼主虽然自称为意淫,但我更想称之为一个美好的愿景!
这是一个建立在尊重人权尊重家庭基础上的愿景!
建立在对一个保护人权保护家庭的社会期望的愿景!
我的家庭应该是,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
可现状是:风不能进 ...
感受的比小弟深刻,谢谢
作者: 凄凄去亲爱    时间: 2009-5-3 07:34

话题有点敏感,不做过多的评价,我的观点是:从国家宪法和刑法的法律规定,任何人都不能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但是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的处罚过轻而且执行不到位。本文涉及的相关法条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作者: cx52033520    时间: 2009-5-7 18:02

对非法入室的就该重罚,家是现代人最后的避风港我们不能在失去它了
作者: yycaime    时间: 2009-5-7 18:14

中国要实行这个法律 我觉得最后还是因为这个被害死的人更多
作者: 穷不怕    时间: 2009-5-7 19:13

应为小偷觉得偷不到省委市委的宿舍里去!这就是最根本的!
作者: 阁楼男爵    时间: 2009-5-13 15:53

的确,我觉得中国的法律如果那样的话不太像中国了
作者: lj5567962    时间: 2009-5-13 16:10

呵呵
最毒妇人心啊,楼主老婆的确够狠,2楼的方法更绝。
换一种思考方式
假如中国也像美国一样,很可能出现一下状况:盗贼入室,被主人发现以后,心想反正是一死,何不拼命。
按照现在的法律,贼有可能拔腿就跑,但是按照美国的法律很有可能造成主人的伤亡。
作者: C361598670    时间: 2009-5-13 16:11

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相应的制度和法律,各有个的特点和缺点。
作者: SKW9999    时间: 2009-5-13 16:13

在民主国家十分注重人权.既使执法人员要入室的话是需要法庭开具的搜查令才可,不然是可以拒绝的.
作者: 长安花满楼    时间: 2009-5-13 19:32

直接推下去不就得了,一个不用承当责任,他自己摔死的对吧。

这女人 确实狠
作者: 13296955    时间: 2009-5-21 20:18

最毒女人心啊!楼主的老婆这都能想得出来?
作者: sujay    时间: 2009-5-22 00:56

关键是不能让中国老百姓手中有枪,要不你就听吧,天天像是过年放鞭炮!
作者: 挥舞的锄头    时间: 2009-5-22 02:38

引用:
原帖由 luiche 于 2009-4-10 06:28 发表
楼主虽然自称为意淫,但我更想称之为一个美好的愿景!
这是一个建立在尊重人权尊重家庭基础上的愿景!
建立在对一个保护人权保护家庭的社会期望的愿景!
我的家庭应该是,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
可现状是:风不能进 ...
我非常支持这位大哥的话,有3点我要说.
1、虽然宪法规定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但事实上真正发生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时,往往ZF会说,这叫少数服从多数,牺牲极少数人利益而让大多数人受益。bullshit,这是ZF惯用伎俩,比如暴力拆迁,非法拆迁等等,利益的收益者是谁,地球人都知道。楼主之构想其实是完全可以实现的,但ZF不支持,为什么,因为这样直接受益者就是ZF,这样便于他们强入民宅,从事非法勾当,而以至于不会发生抵抗。
2、中国之法律虽然得到人大等机构认可,但实则跟没有并无区别,保护的还是少数人的利益与权力。是不是这样,到底如何,相信只要踏入社会的人都有切实的体会。中国人都知道。
3、我最赞同luiche兄弟的最后两句话“还有人说,中国人有枪,社会会如何如何,在我看来,这是中国不能拥有某种制度的说法是一样,是对人民能力的污辱!”我想说的是,不仅仅是能力的侮辱,更是对人民最起码的判断力的侮辱,SH注意社会和ZB注意社会发展到今天,哪个社会更成熟更优秀更具活力?中国的社会现状及民心状态大家都知道。换言之,地球人都知道。
算了,不说了,再写两千字也写不完我心中的怒火,暂告一段落。
作者: 厦门金龙    时间: 2009-5-22 03:16

美国现在应该就没有这么好了吧,现在有很多来外多很羡慕中国人呢,要是每个人都有枪支不就又乱套了么
作者: hawkingzheng    时间: 2009-5-23 14:59

前年中国人的物权总算被提出来了,或许再过10年我们能盼到一个有良好人权的社会了,呵呵呵,当初把地主和资本家(这两个成为贬义的词,悲哀)的财物,老百姓的财物收归国有,结果就是成为某些人专权,专利的手段了,想想你纳的税,养的是什么人,被他们修了些什么豆腐东西,他们怎么占用国有和公共资源(如果那还叫国有的话),你上的起学吗?看得起病吗?住得起房吗?油价明天又会涨了,呵呵呵
作者: 85706922    时间: 2009-5-23 16:25

其实大家都没有说到重点上去,如果对擅自创入别人住房里可以击毙的话,那政府和开发商怎么搞拆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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