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坟地的租期是多少年?会不会被刨坟?
房改了,住房商品化了,“货币化分房”喊了几声,没房的还是依然没房,所谓“货币化”从不见工资里有象样的补贴,连租房都不够,何况买房?倒是推出了“住房的土地只有70年租期”的说法。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开,是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的一件大事,据说是世界银行对中国政府说了一声:“土地很值钱的,你们不拿来流通太亏了,也不利于经济发展。”于是,毛爷爷带我们打下来的属于全中国人民的土地开始租了,被资本主义银行在耳边吹了吹风,就开始将属于全中国人民的土地拿来租了。
事实1:人民当家作主了;事实2: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 这两件事情都是没人怀疑的,可两者之间就不矛盾吗?请问人民能做这土地的主人吗?当年跟着毛爷爷爬雪山过草地的红军战士,谁的鼻子前面没有那么一两亩土地象胡萝卜一样勾引着大家前进?分到了田地依然是要交租的,只是交的少一些,这就是大家闹革命的动机吗?土地为人民所用,不应该收租金,因为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买一套房子要面临的尴尬很多:
1、 买到手的房子土地租用期并不是从房产证到手的那天开始算起,而是房地产商标到那块地的时候开始,如果开发得慢一点儿,甚至成了烂尾楼,就要损失几年甚至十年的使用权。同样价格的房子,一个开放商10年前就批到了地,另一个是3年时间建成的,无形之中房子的价值就有了(10/70-3/70即10%)的差价,同样是50万的房子,购买前者实际上就亏了5万元之多!
2、 目前规定70年后土地上所有的附着物都归国家无偿收回,在没有使用该地皮做其他用途前可以考虑续租,问题又出现了,土地这东西国家怎么会“闲着”没用?肯定到期国家收回来了!退一万步讲,如果要续,交多少钱合适?比方说现在是70万一亩,租70年,那一亩土地的租金是一万元/年。如果这一亩土地上盖起的楼房住了20户,那平均一家似乎只要500元土地租金就够了,貌似比租房便宜很多? 想得美!
3、 我们买房的时候都以为买的是终生的财产,可以继承的财产, 确实这一点上我们都被愚弄了,继承权只是在土地所有权没到期的时候有效,也就是说,70年里无论你家里死了多少代人,确实都是可以继承下去的(交易税和遗产税也不低),过了70年,这房子就改姓了。
4、 房子的寿命远远没到70年怎么办?我们现在还可以看到几百年前的建筑,甚至明清建筑,就以为房子是很经用的东西了,实际上开发商往往粗制滥造,假冒猥劣,使房子的寿命大幅度降低,能够住到70年的房子几乎没有,甚至只有30~50年。也许你会说,咱要索赔,咱要算帐,好,你去算,你这个房子用了30年的按揭终于买完单了,你可以象外国老太太那样说我终于住了一辈子新房子了,我的儿子也可以住新房子了,就在这时候,你发现地板和天花板裂开了几道10厘米宽的缝,你找谁去?你找30年前卖房子给你的地产商?第一,地产公司早就摇身一变或者消失不见,第二,诉讼时限最多20年,你就算知道是人家的房子做的不好,你依然无法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因为过期了。
其实买房子自己住的人不光是奴隶,而且还是白痴。算一笔简单的帐就知道了:以房子平均价格为50万,装修花上5万,房子到手还有65年使用权计算,平均一年近一万元,加上物业费一个月近千元开支,这一千元一月可以在全国绝大部分的城市里租到很不错的房了,而且绝没有过多的经济负担,不用担心自己生老病死时负担不起房款血本无归!有人会说,如果大家都租房,谁来买房?如果都租房,房租会不会提高?那我倒要问了,如果都不买房,房价会不会下降?
买一套房子需要一个人整整30年的青春和血汗钱,而下一代人住的却是30多年的旧房了,随时担心房子的倒掉!
买房子值得吗?不值得,但还是得买。因为人得住,是这样吗?不是!!!凭什么上一代人就可以“分“房子,我们这代人就得买房子?凭什么到了我们这代人一切都变了味道?土地属于大家,我们城市平民的土地又在哪里?我们这些工人,解放军,教师,司机,普通职员…… 我们的土地在哪里?我们为什么不能在属于自己的土地上盖一个砖房子?哪怕只是个茅草棚子都行啊!
墓地要是也有租期,我们这些平民的坟肯定个个都要被刨了!到底是死人在和活人争地,还是把活人往死了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