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5-9 21:27 只看TA 8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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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一點都不合理 捐器官 同血型只是最最基本的門檻 最好腎可以隨便移到另一個人身上 這篇文章如果不是假的 就是有人要拿你的器官去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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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iyingeagle 发表于 2010-5-9 21:44 只看TA 8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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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公可真痴情!我相信我绝对是做不到的,单单女人和前男友偷偷去外地旅游这一件事就已经完全构成分手的原因了。对我而言,这已经是结尾了,没有往后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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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fei_peng 发表于 2010-5-9 21:56 只看TA 8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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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的败家娘们!总盘算着把自己家的东西往外倒腾(自己的身体和男朋友的肾,都算是“自家的东西”),这不就说明心里有那个人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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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yanamili 发表于 2010-5-9 22:01 只看TA 87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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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有什么好说的啊,分手就得了。光想着自己前男友的女友作者也敢要,佩服佩服。 鬼才相信他们丽江五日游的时候什么都没发生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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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y1984516 发表于 2010-5-9 22:10 只看TA 88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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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脑残了啊!醒醒吧!黄鼠狼都说从来不吃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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