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12-6 11:19   只看TA 81楼
人心不古,世风日下,世态炎凉啊!捡到钱交还居然还告上法庭。这叫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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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12-6 16:29   只看TA 82楼
没良心的人太多了 好人还是少做 不去伤害人就算好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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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llen2009 发表于 2009-12-6 16:33   只看TA 83楼
社会信任危机,道德沦丧,经济社会的悲哀还是民族道德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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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之们 发表于 2009-12-6 16:44   只看TA 84楼
每次看到此类新闻,心里都事气鼓鼓的,经济发展了,国民更幸福了么?我看不见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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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8xxl 发表于 2009-12-6 16:59   只看TA 85楼
看来还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能够把自己管好就不错了,别人的事情还是让别人操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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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o521521 发表于 2009-12-9 12:40   只看TA 86楼
现在这社会 好事都不敢做 我都不知道说什么了 那钱还不如自己要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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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lu373 发表于 2009-12-9 16:01   只看TA 87楼
唉,很明白的事情吗,那个1700根本不是失主丢的,换错了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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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12-9 17:01   只看TA 88楼
这是什么狗屁法院,看来是天天吃着老百姓纳的税闲得蛋痛了。那个失主连老太太拾到是钱是不是他的都不能证明,又没有报案,有什么理由受理。老太太也是没经过事的。换了我遇上这事说什么这钱也不能还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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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12-9 18:06   只看TA 89楼
哪说名这不是他丢的钱,应该找丢1700的人去还,他不是丢了6500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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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33 发表于 2009-12-9 18:08   只看TA 90楼
道德沦亡,人格败坏,我数千年中华美德,难道就要丧于这些为一己之私便泯灭了良心的禽兽之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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