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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似妖的男人 于 2011-8-31 20:57 发表 
罗伯斯的实力不能否认。一路走下来都是13秒9的成绩。最后一次。即使不打手。刘翔也跑不过美国小将的。这不过是一个理由。一个让大家认可的理由。作为一个一直以第一成绩进决赛的人。打手是有可能。但是我觉得并非故意 ...
不能同意你的看法。 你说“刘翔在奥运会缺席就让我觉得替他丢人。运动员的精神是坚持。即使是有伤。走过去也可以。”这叫什么事?这不是长跑,最后的几百米跑不动了,走过去大家也会鼓励你。当时要是刘翔真的走过去,不知会有多少人又要骂他知不知道羞耻?我没听过哪次的短跑比赛有走到底的。谁知道可以科普一下。刘翔要真的走到底,你肯定会说,他就知道作秀,不好好训练,连个名次也没有。刘刘翔要是跑断了筋,你也得说:SB,跑不了就别跑,光知道要钱。
总之,讨厌刘翔的人,不管他在08年奥运怎么做,只要没得第一,都有的是骂他的理由。就算得了第一,也照样挨骂。
我真不明白,刘翔干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了?我们非得要一个运动员冒着伤残的危险去比赛吗?就像当初的一个滑冰比赛,得个奖牌,代价是坐上了轮椅,我们也希望刘翔这样,当个这样的精神偶像吗?
最后,我觉得这里的版主不喜欢刘翔,为刘翔辩护的可能被扣分,黑刘翔的就是言论自由了。这种两面的标准我也不喜欢。无论版主自己的倾向如何,但在论坛的公共事务上一定要中立,公正。否则,和我们痛恨的污吏又有何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