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jaywww 于 2009-7-8 13:52 发表 
我对于“中国ZF能够切实的保障每一个中国人的利益的时候中国人在国外自然也会有尊严”这一点不敢苟同,因为谈到民族尊严的问题时,民族实力是第一要素,当国家的尊严不保的时候,个人的尊严就根本谈不上,你最多能保 ...
我承认我是个理想主义者,但是我不是空想主义者,我也很清楚现实情况。我的“个人有尊严国家才有尊严”是引用胡适的话。如果你了解西方自由主义以及西方宪政民主的历史的话应该能够明白我的意思。在中国国家主义、民族主义的宣传一直都是主流,包括你说的中国人被洋人欺负的历史以及大家都相信的“落后就要挨打”的道理,但是这种思维模式是殖民主义时期的意识形态,而现在已经21世纪了,我们的思想不能一直停留在清朝,要知道世界人权都已经发展到第五代了。从二战以后整个世界都有一个共识“人的生命高于一切”,二战带给人类的惨痛教训告诉我们人权的重要。为什么纳粹会随意屠杀犹太人,因为纳粹当年也是用国家主义和民族主义作宣传使整个国家陷入疯狂。要知道纳粹党的全称是国家社会主义工人党。而中国目前正处在极权主义的统治下,你可以看看关于极权主义的理论。所以中国人目前要做的不是让所谓的“国家”更加强大,而是如何让自己的尊严和权利不受侵犯,这才是符合人性的。而让人为了集体利益牺牲个人利益是违反人性的。中国社会迫切需要的是形成一个公民社会,不过欣喜的看到网络已经部分承担了这个功能。张思之说“互联网是上帝送给中国人的最好礼物。”
你说当嫖客带着侮辱妓女的意图去嫖妓的时候妓女没有尊严我完全同意,我在前面也已经说了尊严是超越经验的,当嫖客把妓女当作工具时妓女的尊严是受到侵犯的,但是嫖客带着什么样的目的去嫖妓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有没有表现出侵犯妓女尊严的行为和言语。所以我认为法律应该要保障妓女的基本权利,嫖客不能随意的侮辱侵犯妓女,这需要有个度。当然要做到这点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是观念并没有错。如果你要说这样说也没用,事实也无法改变那么我要问是否因为没用我们就要放弃正义呢,如果你是这么想的只能说很犬儒。犬儒主义是在中国迅速扩大的一种意识形态,后果是很严重的。所以如果你还希望中国社会往公平正义的方向发展就坚持自己认为对的而不要去问是否有用的问题
我完全赞成在当下法律无法保障个人尊严的时候用非常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尊严,但是这不能成为常态,中国几千年来一直在这种历史中循环,最终要走的法治化的道路。我们在公共论坛上讨论问题就是用理性的方式,大家用论点和论据来表达自己的观点。我引用很多概念和理论你会觉得脱离实际,但是我要说的是现实我们都清楚,需要讨论的是这些问题的原因以及合适的解决办法。可能你觉得这些理念的实现在中国遥遥无期,但是我只是提出最终的想法并没有说一定要这么做,人总是需要向现实妥协的,现实情况该怎么样还怎么样。但是了解这些知识只是为了知道是非对错,能够有独立思考的能力,使人活的更加明白,读书的目的也就在于此。
简单的说这些,其实想说的还很多,就暂不讨论了,还是多看书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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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mlhz81 于 2009-7-8 22:26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