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4-18 09:52   只看TA 21楼
幸亏我不是那个国家的人!不然我都被砍了不知道多少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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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van123 发表于 2009-4-18 10:24   只看TA 22楼
为什么星期天不能跳伞?而且是未婚少女?好和谐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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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4-18 10:46   只看TA 23楼
这法律实在是够扼杀人性,问题是谁会在大庭广众下掳管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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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ylong54321 发表于 2009-4-18 11:27   只看TA 24楼
要是真的这样,不知道有多少人要被破了很多次了,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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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4-18 15:28   只看TA 25楼
真是大千世界 无奇不有 还记得前一段 阜阳出台一条法规 发黄色短信超过3条就可以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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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4-18 16:41   只看TA 26楼
荒谬得像笑话
中国的法律里说要打击贪官
但常常公开发表这个言论的都是贪官
这算不算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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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4-18 16:48   只看TA 27楼
这都是些什么呀?手淫斩首那条那人不手淫了还能干什么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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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yuklau 发表于 2009-4-18 16:49   只看TA 28楼
第十条、如果给别的动物起。。就不违法了吧?
真是无奇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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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4-18 16:56   只看TA 29楼
如果手淫那条给韩国
那它就要灭国啰
他们只会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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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iyuan1982 发表于 2009-4-18 16:57   只看TA 30楼
真是千奇百怪的法律,让人匪夷所思。
呵呵,尤其是印尼的男人。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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