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weqwd35 发表于 2011-8-23 01:51 只看TA 14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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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说呢 文章里面提到的什么一个行业 其实这个行业早就存在了 叫‘碰瓷’ 不过看到的多是年轻人而已 然而现在这种风气也影响到老年阶层 自然老年人在这方面更容易受到同情也是老年人加入‘碰瓷’行列的主要因素 北方有个城市就有一个老头做这个行业十几年 最后在一次‘工作’中 由于讹得太狠逼得事主报警了 结果这个老头也开始了他的监狱生涯 换个地方吃饭吧 反正象他这种那里不是吃饭呢 而上面两个案子 完全是家庭和社会两方面主导了这件事的发生 家里人在老人发生事情后自然希望抓到颗稻草了 要不巨额的医疗费用就没着落了 在于老人一方则是怕受到子女的埋怨 这是事实 有些子女在老人发生事情以后并不是想着怎么医好老人 而是怪老人怎么又这样了 老是耽误他们的时间 再说这样还要花很多钱 我象后面那位王老太绝对就是一个经常被家里埋怨的老人 才会让这为好心人成了替罪羊 只是这样的后果也许并不是太乐观啊 社会沉淀的腐朽再一次被掀起 让人们开始直面现在社会的道德观缺失 金钱至上的风行 有种迎头痛击的感觉 让人们开始正视起老年人这个群体起来 尤其是提醒那些子女们 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并不是金钱堆砌的 否则就不会出现上面这两件案子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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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mmaxmsis 发表于 2011-8-23 08:59 只看TA 1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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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自由裁判权太大》需要 制约。“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能放弃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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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mmaxmsis 发表于 2011-8-23 09:00 只看TA 16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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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自由裁判权太大》需要 制约。“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能放弃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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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funinsis 发表于 2011-8-23 10:56 只看TA 17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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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的心情我很认同,但也不至于因2个老太,就毁掉了中国的道德基础。 这种无理取闹,讹人讹钱收不到惩罚,见义勇为,做好事,没落得好报。不仅仅是法官,社会,道德约束各种不到位的问题,还有立法层面的问题。 诚如前面的朋友所说:有南京彭宇案在先,这个案件的主审法官为何还能如此武断?但有南京彭宇案,法律上并没有关于这种类型时间的司法解释,或者说法官根据法律判决的时候,还是只能依据之前的法律进行判决。所以,根据这些典型的法律事件早日出台司法解释,才是避免“讹人讹钱收不到惩罚,见义勇为,做好事,没有好报”这种有恶劣影响的结果的法律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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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ger1234567 发表于 2011-8-23 12:13 只看TA 19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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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人很现实了,不是你我可以守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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