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10-6 23:36   只看TA 11楼
这样的事情发生在我们国家很正常,现在太多不公平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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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10-7 00:39   只看TA 12楼
从来就是这样的
这个世界时特权阶级的世界
想改变 只有爬的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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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10-7 00:43   只看TA 13楼
不谈政治。只谈色情。在中国就这样忍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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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10-7 09:43   只看TA 14楼
符合中国国情!向来不是法治的社会!是“人”治的,不!而是官治的!
想想许霆案和那用工具打烂提款机只取走600元的案件,后者因未取款过1000元而被经判,我这普通人想这应该不是以金额来定的刑罚的吧?应该是以犯罪的性质来定的吧!我认为后者比前者严重得多,但我们高学历的法官、公务员就不是这样认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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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tina78 发表于 2009-10-7 09:44   只看TA 15楼
到处都一样,你看那个强奸幼女的大导演,被抓了以后居然会有那么多人跳出来为他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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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10-7 10:32   只看TA 16楼
让我想起两条法律
第一:“我国现行立法规定拾得物经法定期限找不到失主时,归国家所有”。也就是说这清洁工的偷窃罪是一定成立的了,关键只是定罪问题,定你偷失主的,金额巨大应判无期。定你偷国家的,那更加是罪加一等。
第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
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 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问题在于这局长是真的不知道吗?还是本来想嫖的就是幼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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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10-7 11:43   只看TA 17楼
清洁工已经自由了,局长已经判刑了
9月25日,深圳机场女清洁工梁丽“捡”黄金案尘埃落定,检方最终将之定性为“侵占”而非“盗窃”,并作出不起诉决定。由于可提起自诉的受害人声明不会追究,被冠以“女许霆”之名的梁丽因此得以免除刑责,彻底自由。
8月3日,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卢玉敏等人强奸幼女案,宜宾县国税局白花分局原局长卢玉敏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另两名被告牟琼、牟思亭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和6年。
关键在于媒体的曝光和群众的声音,个人还是认为社会还是有希望的,阳光是最好的杀虫剂,以前这些案例绝不是没有,而是没有人把它曝光,现在社会透明度高多了,群众都看着的,再大的官你要是作奸犯科被逮到了就别想跑,小老百姓不存歪心的话冤假错案也没那么容易砸到你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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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10-7 13:14   只看TA 18楼
想不通也没有办法 我们生在这里 而这里就是这样的 真是郁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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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10-7 14:06   只看TA 19楼
能说什么?我们这些老百姓真的是很无能为力 自古官字两把口!你看现在有多少混蛋想混进去当“人民的 好公仆”!好好的为他们自己的人民币服务 他娘的没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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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rdiangel 发表于 2009-10-7 14:24   只看TA 20楼
知道“西游记”的寓意是什么吗 ? 我最近看见的一句话 那就是:
没有后台的妖怪都被打死了 有后台的只是被收服而已..

[ 本帖最后由 lordiangel 于 2009-10-7 14:2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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