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难尽 发表于 2009-8-9 23:52 只看TA 11楼 |
---|
‘死者阴道内提取了分泌物(作案人的精液),这个最有力的证据被时任办案领导“遗忘”了’。这是判定谁是作案人的第一证据,什么狗屁‘办案领导’,分明是草菅人命。! |
0 |
ghj154 发表于 2009-9-6 17:08 只看TA 14楼 |
---|
最后说到了点子上 经过多年 当年的办案人员现在已经升官调职 翻案就是要定这些人的责任 甚至是刑责 你让人家动领导 有几个人会呢 这个事情只有叫最高院办 还有机会 |
0 |
azazel1984 发表于 2009-9-16 01:25 只看TA 16楼 |
---|
在中国的司法界没有真正的公平 太多都是敷衍了事 百姓里面死几个人对他们来说不过是纸上的几行字 冤案能被抖出来平反就不错了 |
0 |
|
---|
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9-16 16:09 只看TA 18楼 |
---|
冤假错案还是有的这个不管是社会主义国家还是资本主义国家,可看看我们国家那些执法机构人员一个个向土匪,为了自己升官发财还管什么冤假错案。这些家伙早晚都有报应。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