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难尽 发表于 2009-8-9 23:52   只看TA 11楼
‘死者阴道内提取了分泌物(作案人的精液),这个最有力的证据被时任办案领导“遗忘”了’。这是判定谁是作案人的第一证据,什么狗屁‘办案领导’,分明是草菅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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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8-15 13:46   只看TA 12楼
体制决定一切,都想立功,但是都怕但责任,这就是案件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新说法的唯一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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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8-15 22:37   只看TA 13楼
这么多年才有真相  民主这个东西还不是太普遍啊   人死人还有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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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j154 发表于 2009-9-6 17:08   只看TA 14楼
最后说到了点子上  经过多年 当年的办案人员现在已经升官调职 翻案就是要定这些人的责任 甚至是刑责  你让人家动领导 有几个人会呢 这个事情只有叫最高院办 还有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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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fl1025 发表于 2009-9-16 00:20   只看TA 15楼
无辜的报案人成了替死鬼   是啊     如果不是新华社内参记者的内参稿件直通中央  有哪里会有平反可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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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zazel1984 发表于 2009-9-16 01:25   只看TA 16楼
在中国的司法界没有真正的公平 太多都是敷衍了事 百姓里面死几个人对他们来说不过是纸上的几行字

冤案能被抖出来平反就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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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虫一只 发表于 2009-9-16 14:47   只看TA 17楼
没有独立的司法权,这样的事情有就很正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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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9-16 16:09   只看TA 18楼
冤假错案还是有的这个不管是社会主义国家还是资本主义国家,可看看我们国家那些执法机构人员一个个向土匪,为了自己升官发财还管什么冤假错案。这些家伙早晚都有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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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ixw 发表于 2009-9-16 19:34   只看TA 19楼
这种冤假错案似乎一直以来就很多。冤死这种事情就更多了,反正有的人想法是中国人命不值钱,死个千个万个都无所谓。受伤害的永远是弱者,这是中国法律的悲哀。执法者们以他们自己的想法强加在法律之上,才造成了这样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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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405964 发表于 2009-9-16 19:37   只看TA 20楼
这种事情实在是说不清,中国的事情什么时候能让大家看得清清楚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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