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yunshe 发表于 2008-11-12 13:59 只看TA 11楼 |
---|
正因为有这些严格的规矩, 才有今天的SIS, 同意楼上观点! 推广6不算什么,8000多人的大有人在! [ 本帖最后由 liyunshe 于 2008-11-12 14:00 编辑 ] |
0 |
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8-11-12 14:00 只看TA 12楼 |
---|
楼上说的有道理,论坛就应该有论坛的规矩`国家也应该有国家的法律`但是国家不还是有人大呢吗?国家不也经常修改宪法呢,不合理的规矩是否可以更改一下呢? |
0 |
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8-11-12 14:19 只看TA 13楼 |
---|
既然您明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的道理的话,那就按照飞大帮你指明的方向做!那样做自然而然版主会帮你撤销评分! 我再这里再补充一句,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错,且应该您适应论坛,而非论坛适应您! |
0 |
2208509 发表于 2008-11-12 14:20 只看TA 14楼 |
---|
残酷吗?你要是在我区发这样句号连续4个符号灌水的我会扣你6个金币。 还第1次听说省略号是6个句号凑一起的。 他做的没错,你的确符号灌水了! |
0 |
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8-11-12 14:25 只看TA 15楼 |
---|
引用:原帖由 沉默羔羊 于 2008-11-12 14:00 发表 人大可以对国家法律进行修改,那是基于理论上每个人民(注意,不是公民)都对国家具有拥有权,都拥有管理国家的权力,而人大则是人民选出的代理人团。但论坛是由创立者拥有的,具有管理权的只能是创立者及少数由其指定的代理人,这就决定了规则必定是由少数人制定,多数人服从的,这一点问题没有,绝对是一个普世法则。 当然,作为论坛活动的一份子,根据你与论坛达成的契约(版规),你拥有建议权、申诉权和在规则项下根据自身等级享受论坛服务和信息的权力。就比如你发了这个帖子进行申诉,对扣你分的管理员进行批评,版主不会扣你的分,因为这是你根据规则获得的权力。 如果还有疑问,建议楼主有空看一些行政管理学和机构组织结构方面的书。 另外,你有什么根据说“不合理的规矩”呢?前提无非有二 一、因为你认为6个句号是省略号,而管理员素质低下连这个都不知道扣了你的分。那么,请你拿出任何一个有说服力的证据,小学语文课本也好,学术界对标点符号的权威研究也罢,能够证明其实省略号就是6个句号。 二、论坛规则太严,不符合你的习惯,所以不合理了。如我所见,论坛数万名会员都在如此的规则下自由活动,并无不便。难道仅仅是你一个人不习惯,这就成了不合理的规则了?建议楼主改改这种以自我为中心的性格,不然将来可能还会吃亏,不仅在这个论坛里,很可能在实际生活中。 请楼主明白,虽然只有少数人对论坛拥有管理权,但其他会员同样拥有另一种投票权,即“用脚投票”。如果论坛规则过分严苛极不合理造成极大不便,那么这个论坛还会有人来么?还会有人在这里苦口婆心劝告你以维护这个“不合理”的规则么?不见得每个会员都像你所说的“愚昧”、“不负责任”吧? 请楼主仔细考虑,如果想通了,请将被扣分的回复按照版规修改后PM管理员并承认错误,他应该会给你把分加回去的。 PS:版大,我前面说的话只是学术理论方面的东西,不算是涉及政治讨论吧? [ 本帖最后由 juquesword 于 2008-11-12 14:43 编辑 ] |
0 |
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8-11-12 15:00 只看TA 16楼 |
---|
楼上说那么多`基本上就是想说我说的不对,其实你没必要打那么多的`因为没人会看的,我就看了一句`说我比喻的不对是吧,问题无限大了才能让你更清楚的看明白问题的本质,多说无益!说一千道一万就是我错了`论坛的规矩就是真理,还是那句话`霸王条约见多了,见怪不怪了`早从老祖宗的时候就开始了`不过那时候是被洋鬼子欺压`现在是被“自己人”欺压而已,作为中国人`就得忍!能忍才是王道啊! |
0 |
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8-11-12 15:21 只看TA 17楼 |
---|
呵呵,也没想说你有什么过分,年轻人冲动一些是正常的,写那么多只是想帮你好好想想自己有什么地方有误,帮你想通而已。你的事与我丝毫没有关系,你不愿听我也就不说了吧。 你嫌太多只看了一句,那么我总结成一句吧,最后帮你一次,以后撒手不管:说话,是要有根据的,而你说的话毫无根据。这是12年前我年轻的时候一个长辈教我的,让我受益匪浅,记到现在,希望对你有用。 |
0 |
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8-11-12 15:29 只看TA 19楼 |
---|
因为多了3个句号而被扣分真的有点不值,楼主被罚的有点冤了,同情一下。但话又说回来了,版主也是按版规办事的,没错的,在人家的地盘就得按人家的规矩办事,楼主只能自己改改了~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