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12-12 19:57   只看TA 111楼
“为了还我自己一个清白,所以我一定要将她与王长玉告上法庭”,好恶心的人,好恶心的话,好扭曲丑陋的嘴脸啊,这句话给我的触动实在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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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12-12 20:06   只看TA 112楼
今天好像在凯迪社区看到的一个什么新闻标题具体内容没看标题是在路上看到钱包不敢捡,等着警察叔叔来捡。好像现在的人已经被骗怕了。现在的社会伦理道德已经到了什么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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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12-12 20:10   只看TA 113楼
现在的社会都疯了~~再这样的下去~~哪还有人敢做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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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12-12 20:19   只看TA 114楼
老太应该说这1700是别人丢的,你那8200自个找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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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12-12 20:25   只看TA 115楼
也不知道那钱究竟是不是那人的。不知道社会是咋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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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w681002 发表于 2009-12-13 00:26   只看TA 116楼
敢在中国大陆做好事?!真是不想要命了,我前两天坐公车给老太太让坐,现在还有点害怕,如果她坐不稳摔了,我还不是一样要吃官司吗,所以我决定以后再也不做这蠢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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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obanzhu 发表于 2009-12-13 05:51   只看TA 117楼
为什么老太太不让他证明这钱是他的呢?我想不出怎么证明这1700是他的。
建议另一个人说这1700钱是他的,和这个“失主”抢一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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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405964 发表于 2009-12-13 08:45   只看TA 118楼
现在这个社会,人与人之间缺乏互信,一有问题就会带着某种程度的恶意揣测对方,特别是对于陌生人,整个社会的导向好像都是教导你一定要戒备、提防,提倡的是所谓的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当然很大程度上这也是有道理的,因为我们生活中确实有很多受骗上当的例子,但负面作用也很明显,比如本来想做好事的人碰到一些情况就会想会不会有问题,会不会给自己惹一身的麻烦等等,所以弄得现在做件好事也难,想做好事的人有了种种顾虑,自然缩手缩脚,慢慢的也就变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了。人心不古,社会的导向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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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qiwl 发表于 2009-12-13 09:39   只看TA 119楼
很疯狂,这个失主完全没有用大脑考虑问题,就是换个角度退一万步讲,就是捡钱的人贪污了6500元,但至少我还收回了1700元,比一毛钱都收不回来强的多。我还要感谢人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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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12-13 10:45   只看TA 120楼
我也同意您说的道德归道德,法律规法律。法律是基本的道德,只是由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罢了。这是书上对法律的定义,但在某些人的手里,法力早已被揉捏成面团,不是原来的样子,你看看最近的法律案例,那一个不是选羊头卖狗肉。一个社会的风气坏了,那是需要更多的时间来纠正的,并且,法律有时候起不到道德作用。
   就这个案子来说,很简单,还要什么狗屁律师,在他那里,法律是吃饭的家伙,你以为他会真的尊重法律?!都重最重要的是判定这个钱到底是不是失主的,钱的数目,丢捡钱的时间都要相符,最重要的是钱数是否相符。施主应该先证明这个钱是他的,既然钱数不对,就说明不是他的,没有必要和他有什么瓜葛。可以交到派出所等待真正的施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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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好色秦羽 金币 +5 回复认真,鼓励! 2009-12-13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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