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8-2-8 12:40 只看TA 1楼 |
---|
该用户已被删除 |
[投诉] 举报广告帖 http://06image.com/luntan/thread-815170-1-1.html此类帖为明显骗点击的虚假广告,该删除ID的。 |
0 |
J.mac 发表于 2008-2-8 13:19 只看TA 2楼 |
---|
吐血一把~。支持楼主。 而且论坛貌似不允许回帖留联系方式的吧。跟帖留e-mail的都该罚了去学版规。 pS.:再吐血一把,在那贴里随便翻了15页,除了2、11、22、23、52、58、75、96、99、132楼的基本看出来是广告,其他都回了e-mail 而且林子大了真的什么鸟都有~。=。= 什么“顶”,“。。。。。”这类回复的都出来了。 而且记得以前看“赞助”这一区的时候记得看到超版说的,论坛不能回复带e-mail的。(赞助的email都是PM到的)。所以,所以我觉得,那帮回复的应该都拉去学习版规~。 我翻不下去了,目前到23页。哪位高兴继续翻吧。 [ 本帖最后由 J.mac 于 2008-2-8 13:35 编辑 ] |
0 |
止 发表于 2008-2-8 14:01 只看TA 6楼 |
---|
我仔细看了下, 那么多人回复留邮箱, 没一个是管理人员,没一个戴勋章的.(我们管理人员对版规还是很清楚的) 好多还提出疑问,甚至警示他人别违规的(他们应该得到奖励) 有奖有罚才能让版规人人遵守!!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