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mac 发表于 2008-2-8 13:19 全显示 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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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血一把~。支持楼主。 而且论坛貌似不允许回帖留联系方式的吧。跟帖留e-mail的都该罚了去学版规。 pS.:再吐血一把,在那贴里随便翻了15页,除了2、11、22、23、52、58、75、96、99、132楼的基本看出来是广告,其他都回了e-mail 而且林子大了真的什么鸟都有~。=。= 什么“顶”,“。。。。。”这类回复的都出来了。 而且记得以前看“赞助”这一区的时候记得看到超版说的,论坛不能回复带e-mail的。(赞助的email都是PM到的)。所以,所以我觉得,那帮回复的应该都拉去学习版规~。 我翻不下去了,目前到23页。哪位高兴继续翻吧。 [ 本帖最后由 J.mac 于 2008-2-8 13:35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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