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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院副院长:不能以公众狂欢方式杀人 死刑该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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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件,我的看法是这样的:
首先,杀人犯并没有多高的素质,也没有多大的后台,也不会有太多的钱去贿赂法官,从他的杀人手法上看,就是一蛮人,他的死缓是一次法院审判出现了意外失误。可以说是命好。

云南高院强烈反弹,是因为我们的体制决定的,政府官员从来不认错,这是兲朝的优良传统,从毛泽东开始,就算是错的很离谱,也不会承认自己错了,错了,也要千方百计的找各个看上去很可笑的理由开开脱自己的责任。这次误判,是百姓爆料,网上传开的,云南高院就更不愿意承认他们的工作失误,这样的失误,领导是要追责的,任何领导都不愿意下台,要知道领导位置上,一年的黑色收入是多少呀,谁都不愿意离开领导岗位,所以他们千方百计的强词夺理。当他们的强词夺理被网络更猛烈批判后,他们更是无退路了,只能死扛到底,死不认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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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路过人间 金币 +5 回复认真,鼓励! 2011-7-31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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