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先给予这些廉价的卖淫女以同情。不是为生活所迫,谁也不会甘于廉价出卖自己的肉体,这是不争的事实。
但是,同情归同情,立场要坚定。在当今社会,高的要求达不到,想获得十元钱还不是比登天还难的事。最低微的工资月赚也在500以上。难道这些可怜的女人连这样的工作都找不到吗?
给饭店扫地,刷碗,除了混口饭,每月也能赚千八百的,只是苦些,累些。但是就不比一个月要被嫖客奸污几十次乃至上百次强吗?
社会不公平,这是事实。但这不是她们可以堂而皇之去卖淫的理由。没饭吃,就要出卖肉体去维持,如果这样对比,60年的饥饿导至数千万人死亡。那时该是妓女如潮的情形才对。所以不要用经济问题来掩盖道德问题。
其实说到底还是价值取向问题,也就是说,这些卖淫女还是有好逸恶劳的思想。在面对贫困时,在付出劳动和出卖肉体两者间,选择了后者。维护她们的人,你可以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的家庭挣扎在贫困线上,你是否支持你的妻子去卖淫?如果你的回答是"no",那么就请不要替她们辩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