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河南人大主任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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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oshiraul
时间:
2013-8-19 10:53
标题:
河南人大主任好样的!
昨日,有媒体曝出,河南省林州市一警察在酒后把一名7个月大的女婴从其父亲怀中夺去,然后高举过头摔伤。昨晚,林州市委宣传部回应称,当地已成立由纪检、检察和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将严肃处理此案。涉案警察郭增喜现年50岁,在林州公安局资源管理大队负责后勤基建和财务。昨日下午,媒体记者已无法联系到此人。据爆料人称,在此事的采访过程中,相关记者接到多个求情电话,其中包括自称媒体同行者。(2013,8,18“南报网[微博]”《河南警察摔女婴事件遭隐瞒1个月官员愤怒披露》)
堂堂警察,酗酒后邀约同行者去歌厅“放松娱乐”,伺后便在歌厅附近无事生非起来,只因互猜别人怀抱的婴儿究竟是硅胶玩具还是真人,就在那里借着酒劲打赌;只因自己一口咬定是硅胶玩具,遭同行者取笑就恼羞成怒,且为了证明自己的判断正确,夺过、举起婴儿就摔,竟让一场悲剧在倾刻间莫名其妙发生,这个动作不比土匪还狠毒?是可忍孰不可忍!
是可忍孰不可忍的事还有!面对记者采访,一位副局长竟立刻称“我不知道,你别问我,去问别人!”;记者好不容易化一天时间找到林州市公安局政委杨承斌,得到的答复竟是“有郭增喜这么个人吗?我不知道,他摔谁家孩子了?”;更为可恨的是,接着发生了“在办公室民警的阻拦下,杨政委钻进汽车驶离了林州市公安局”的“仓惶逃离”一幕,发生了公安局宣传科莫名其妙的“我是公安局宣传科的,我们政委让我们好好接待你,你现在在什么地方”这样的电话,发生了“此后直至17日凌晨一点,记者电话不断响起,有多人声称要跟记者见面商量一下,要求记者不要发稿”这样的怪事!
这一切不在证明,无论是副局长还是杨政委,早就知道了此事!
是可忍孰不可忍的事还有!局里一个处以“涉事民警被关禁闭15天”,涉事民警一句“说起这事很惭愧”,就全完了?!才7个月的女婴被摔成这样,女婴的父母被惊吓成这样,后续医疗那么多事在,需要的医疗费还不可预知,公安局竟心安理得到了冷漠的程度?并为此而隐瞒1个月?
明知郭增喜好酒如命不断添乱,这样的人竟可以一直留在警察队伍中?身为警察竟可以去“夜场”乱蹿?竟可以“匪气”十足,视婴儿的生命如草芥?警察犯法竟可以得到庇护?公安局领导竟可以如此没有法律和人性?竟可以如此没有起码的道德良知?
但这个世界上还是有着身具正义感的领导,林州市人大主任就是。更令人可喜的是,他为此发飚了:“‘这个案子差点被捂住了。’昨晚,该事件的爆料人告诉记者,警察夺摔女婴案发生于7月20日晚,但一直被当地有关部门封锁。直到在林州市人大一次常务会议上,人大常委会主任翟建周评议此事时表示愤怒,人大内部其他官员才得以知悉”。
在摔婴案“一直被当地有关部门封锁”的情况下,人大主任站出来了!他没有因“地方保护主义”而随波逐流,没有因“家丑不可外扬”而装聋作哑,没有因“事不关己”,而“高高挂起”,没有因怕影响“相互关系”而“沉默是金”,而是于愤怒中拍案而起!
人大主任何以为警察摔婴发飚?从道理上讲,这是法律赋予他的权利和义务!在国家的尊严面前,在法律的尊严面前,在人民的尊严面前,在生命的尊严面前,他应该别无选择!然而在同样的情况下,并非完全如此。这样的事,自然不用我在这里多说,因为“人在做,天在看”!正因为如此,我看到了这位人大主任的可敬之处。他的可敬之处,在于因愤怒拍案而起,可贵之处就在于他能愤怒!他的另一个可敬之处,恰恰在于许多人不想做也不敢做的事,他做了!因为愤怒而“发飚”,而且开了一个好头!正因为如此我想说:
我们应该为林州市人大主任的“发飚”鼓掌!!!
个人评论:河南人大主任真的是好样的!佩服死了!现在很难出现一个人物为了这类事件而挺身而出了!这是我看见的第一起有大人物出面的摔婴事件,现在的人真的不知道是怎么了,为什么出现那么多摔婴儿的,难道他们的本事只是可以对手无寸铁没有一点反抗能力的婴儿才可以使得出来吗?我觉得最近社会的道德底线真的是消失了,我不觉得看毛片有什么不对的,但是你没有道德不做一个人就太次了吧!
作者:
2199878284
时间:
2013-8-19 12:21
可笑吧,这事需要人大主任发飙。其实这样的事多了,大家估计都见怪不怪了。
作者:
cloudzack
时间:
2013-8-19 14:09
首先,不管这位人大主任是因为什么而站出来,无论是作秀、正义感十足、职责所在亦或是出于政治需求,我都要称赞他一下,因为敢于站出来的官员越来越少了。这次的事件因为牵扯到的是警察,所以又有别于城管打人事件。警察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安全的守护者,而城管只是近几年城市规划管理而诞生的产物,无论时间、性质、功能都比不上警察,城管暴力执法只会让我们愤怒,而警察出了了问题却会让我们恐惧,因为保护我们安全的人变成了威胁我们的人,这让人们怎么安心度日。虽然警察出败类早已不是新鲜事,人们早已心知肚明,但能有人敢站出来,而不是再一味地包庇,至少能让我们看到希望,相信社会会慢慢地变好。
作者:
把点开活
时间:
2013-8-19 22:49
人大主任发飙又如何?这么一个简单的恶性事件,在当地就无法公正地处理,必须曝光给媒体,让记者推动事件的解决。林州官场怎么了?起码的良知和正义没有话语权了?这个事件应引起有关部门足够重视,深挖严查,还林州人民一片蓝天。
作者:
tazlt
时间:
2013-8-19 22:54
一个刑事案件居然要靠人大主任爆料才能公布于众,这就是所谓的法制。。
作者:
lionet111
时间:
2013-8-20 02:46
唉,好样的,确实是好样的。但是好像我们都忘记了一些事情一些规矩。这也就是一起故意杀人案件,怎么就需要专办了呢?什么时候故意杀人事件也需要专办了呢?那么得有多少个专办才够呢?
第二,为什么就只有三个地区的领导而已呢?知法犯法的人呢?所以跟这起事件有关机关人员没有事?执法部门的人都不知故意杀人未遂的刑罚是什么,那么轻易就放走。好,有人会说那是领导命令,下面照办。好,知情不报是为一过,公平公正,秉公执法,这些简单的信条都没有,凭什么执法?按我说,在流程上接触过这杀人凶手的任何一名机关人员都改免职先。
第三,大家别忘记了,这个事情报道中有多少个敏感字眼。如果没有这些字眼,它是否能有这么大的影响里,如果没有这么大的影响力,是否有这么大力度的深挖。
第四,媒体的推动才有今天的这一切。一切行动都是在报道之后才出现。是否我们现在为了公平公正只能利用媒体炒起来之后能得到正能量呢?如果是,那么是我们所有人的悲哀!
四个问题而已,道不尽社会的多面性。
我只是不太赞同标题中的“好样”。他们只是做了他们原来原本就应该做得事情,仅此而已。社会扭曲太久了,让这些本来就该有的,应该有的,必须有的,都成了一种奇迹一种奢望一种另类。
作者:
lionet111
时间:
2013-8-20 02:52
补充一下,这次事件中,免职的人员后面做什么安排了呢?会被重新安排到什么地方什么岗位呢?
以前的教训告诉我们,其实很多人不过是换到别的地方照样过而已。这面派出所长免职了,明天换到交警中队当个队长。不过是换个科室而已。有意义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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