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法律面前何时真正无特殊公民? [打印本页]

作者: kloi999    时间: 2013-7-28 11:26     标题: 法律面前何时真正无特殊公民?


自写时评以来,似乎从未听说过法律前无特殊公民的提法,更难见法律前无特殊公民之案例,就单单一个强奸罪即可花样百出,从带套不算强奸,到嫖宿幼女罪,再到轮流发生性关系,很难谈及法律面前无特殊公民之说,倒是有庶民犯罪重刑处之的实例。我认可对某王爷的审判,但不代表用某王爷的脑袋就可以大肆宣扬这是一个法治国度!

    古代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之说,此说法,真正能做到的君王、国度没有几个,倒是今日某媒体提到的秦始皇的先祖倒是做到过。回顾秦孝公时期,任用魏人商鞅为其偏安一隅的小国变发图强,其中太子赢驷不问青红,滥杀无辜,导致其新国人中三族反秦,商鞅下令军队不进、不退、不动,任民众高呼“还我公道”,最后商鞅按照秦时法度施以太子傅、上将军赢虔鼻刑立法于国,安顿于民,太子赢驷最终剥夺太子位,放逐秦国山野。此是我所知古代“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范例,是否有他例并不多见,但就此例,与我所学历史书上的商鞅却似二人,历史书上无不以酷吏的形象抹黑商鞅,当可知“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执行者都敢如此抹黑,此说法也就无异于愚民之言。

    现代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提法,此说法,真正在现代社会能做到的又有几个?且不谈某王爷,就单单一个老戏子的儿子都能变轮奸女子变为被熟女轮奸,此等颠倒乾坤都可存在,何谈公平?当然我们有必要明白的是,某王爷确实威胁了一些人,此王爷的下场也只能是如此,但倘若就此大谈公平、大谈法律,实在是小觑了普通公民的智商。

    此篇无意探讨某王爷该不该刑罚,只谈我们的法律究竟怎样在民心中立信。商鞅曾言:魏齐楚三强之不足原因在于“只强一时,不强长远,遇明君则强,遇常君则弱,遇昏则亡”根本原因在于三国变法只走半途,法令半新半旧,名为法治,实为人治。如此邦国,起伏震荡不定,无法长期凝聚国力而稳定强大。

    从商鞅这番言论中,我们即可明了,一国之安稳,不在于画饼充饥,更不在于用一人之刑罚来彰显法治之决心,这只能让人感到虚与委蛇,甚至感到这个国家的法度捉襟见肘。我们仅从死缓一法来管中窥豹,据说此法源自太祖,兴许是太祖发狠之时,又有怜悯之心,特设此法,至今依然沿用。关键此法,举世独我国有之,属于原创,但却成了达官贵人们对付“刑不上大夫”这个儒家愚世之言的神器。于是刘志军者,也借用此法,甚至还能先进,按理说死缓之后是无期徒刑,却不想刘老大竟然死缓之后只被判了十几年,难怪有人要说“保外就医也就是一两年的事”,从此法可窥得的仅仅是公器私用?

    我们再回到某王爷身上,即便该王爷要判刑,也不过是做做样子,我讨厌此王爷玩几十年前那套令人做呕三日的把戏,但也不得不说该王爷最终也有可能保外就医,死缓能用到刘志军这个非王爷的头上,更何况真正的王爷呢?无论是否逼宫,也不谈是否怎样,最终所谓之法律前五特殊公民,谬言,欺世之言罢了!

    我们允许不要脸的人存在,但决不允许不要脸的人脸都不要了还要立牌坊。一个不能以人的属性定义的人是这样,一个不能以国的属性定义的国依然是这样!我不知道国人对今年所发生的几件大案如何看待,但似乎没有一个是合符一个正常之人的正常逻辑判断,恰恰相反刘的死缓、曾的死刑、主子的逃生、奴才的死亡、李天一的轮流发生性关系,瓜农的80多万,许志永的飞来横祸……凡此种种很难谈得上法律面前无特殊公民这个说法,于是我们在官媒的吆喝中谴责陈水总,不屑冀zhongxing……

    对于这样一个法律双轨制的国度,不必美帝来乱,不必日寇来犯,更不必谈某某某乱我华心不死,只自乱就已经是燃眉之势,哪怕是矛盾外推的把戏都已经是强弩之末,还用谁来乱吗?前段时间热议的劳教之法,这等苏俄私器尚能在东方某国风靡,很难用一词公平来衡量某国法度。

    法出二门,必定是邦国动荡的首要原因,古人尚知此理,今人反而愚昧,媒介还要大谈今人之聪明,古人之落后,实在是脑残的不得了。若法出二门就可造成邦国动荡,那么有法不依,法度混乱,公器私用……真不知下场又是若何?不必自诩公平,还当谦恭力行,国人在网络的普及下又岂能轻易再被蒙蔽?

评论:其实说网络普及就能让很多事情不被蒙蔽,我个人不敢苟同,就拿最近发生的事情吧,李天一的儿子轮奸,事情发生多久了,但是到现在还在拖着,久久没有一个定论,一个企业家,在通知家人的情况就被所谓的有关部门秘密处理了!你说这样的事情公平吗?在中国目前公平是没法谈起的!全民所有制其实只能算是某个政党的而已。资本主义的社会,虽说贫富差距大,但是穷人任然有权利,对国家的制服能有自己的想法。我们呢?贫富差距太大,穷人没有任何的话语权。所以说在国内,作为穷屌丝的我们。是没有权利来谈自己的想法的,就是这样在剥削中压榨自己吧!能一口饭吃,还能有什么奢求呢?
作者: zxc5588    时间: 2013-7-28 11:30

不错啊  中国从没有法制 都市人治  宪法还是在中共指导下完成的  你说会公平吗
作者: baowei0327    时间: 2013-7-28 11:37

楼主 别看的太透彻了 看透了 心就凉了 凉了 就会对生活或工作失去信心的 就把这种当成茶余饭后的笑话 笑笑就一小了之了 PS:楼主引用商鞅变法故事 是在七国争霸中弱国不得不走的一步棋 现在恐怕上层社会没有感受到外部危险 因为是经济大国嘛 哪天若经济部景气 你觉得会变成什么样?
作者: WIZ70    时间: 2013-7-28 11:41

我只能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大家都知道是怎么一回事,有钱的还能出国,像我等穷人只能在这个国家干耗了,自求多福吧。
作者: kloi999    时间: 2013-7-28 11:42

引用:
原帖由 baowei0327 于 2013-7-28 11:37 发表 [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91478886&ptid=4852401][/bbs]
楼主 别看的太透彻了 看透了 心就凉了 凉了 就会对生活或工作失去信心的 就把这种当成茶余饭后的笑话 笑笑就一小了之了 PS:楼主引用商鞅变法故事 是在七国争霸中弱国不得不走的一步棋 现在恐怕上层社会没有感受到外部 ...
其实去年开始,中国经济已经处于极度危险的状态了,现在我们的房价,已经太泡沫了!40多岁的人都知道,虽说9几年那会,平均人均收入才几百元一个月,不高,但是那个时候1,2万左右就可以购置或者盖个房子。但是现在你就算3000一个月,5年你都买不到房子。所以说真的在泡沫了!
作者: baowei0327    时间: 2013-7-28 12:42     标题: 回复 5楼 的帖子

房地产已处于泡沫 这的确不假 但离崩溃的边缘还有多久 这个就不好估计了 如果去年政府不限价 我相信房价会更高 离崩溃边缘会更近 希望这天能到
作者: 8876356    时间: 2013-7-28 13:09

{李天一的儿子轮奸}    楼主悄悄的告诉你:错了是李双江的儿子
作者: cbcb101    时间: 2013-7-28 15:27

相信未来总会是这样的。
作者: 无肉不欢的小V    时间: 2013-7-28 16:31

国情就是这样 没权没钱就老老实实低调做人


PS. 评论里写的“李天一的儿子轮奸” 他儿子还没出世吧。。。
作者: figo1006    时间: 2013-7-28 16:58

为什么要一直抓住李天一? 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李天一的后台是最软的,聚报道其中一人的爷爷是正国级领导。
作者: xiaocaiyidi    时间: 2013-7-28 17:55

一个破戏子的烂儿子,一个很明白的强奸案,拖拖拉拉这么长时间,真没意思,有强奸该卖淫敲诈勒索,倒打一耙,这叫什么社会!
作者: kloi999    时间: 2013-7-28 20:43

引用:
原帖由 figo1006 于 2013-7-28 16:58 发表 [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91483286&ptid=4852401][/bbs]
为什么要一直抓住李天一? 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李天一的后台是最软的,聚报道其中一人的爷爷是正国级领导。
你是说李天一当时玩轮奸,还有参与的朋友,是正国级领导的儿子?而李天一是其中最好弄的一个人?我去,连最好弄的人,都弄了那么久,还没个定论!笑了!
作者: sindylee123    时间: 2013-8-8 11:23

发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天朝打着社会主义的名号却执行着奴隶社会的法律。国器私用,利了权贵苦了百姓。还有句话说得好庶民犯法与庶民同罪,王子犯法只是一场误会
作者: 真爱有礼    时间: 2013-8-8 15:11

人们都希望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当今社会确实存在很多不平等的现象,这种现象目前很难杜绝,这有待于社会的更大进步来加以完善。
作者: Makashi    时间: 2013-8-10 17:10

楼主和作者有读过初中政治课本(20世纪版,现在的有没有就不知道了)没有?

法律也好,军队也好,警察、城管也好,从来都是统治阶级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工具。

难道你指望统治阶级会遵守他们给p民订下的规矩?那不是自己给自己找不自在么?

ps:当年我们的课本说的都是真话,可惜幼稚的我们从来都不相信;如今我们的课本全部不说真话了,反而一大堆人将其奉为圭臬,结果在社会里撞得头破血流,这是时代的进步还是悲哀?
作者: yang66489    时间: 2013-8-21 09:00

这个世界永远不会有绝对的公平,现在没有,以后也不会有




欢迎光临 SiS001! Board - [第一会所 关闭注册] (http://67.220.92.21/bbs/) Powered by Discuz!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