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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广州男子欲救人反被杀 [打印本页]

作者: zrj108    时间: 2012-12-5 08:06     标题: 广州男子欲救人反被杀

身在湖北省的李宁,获知上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明年起广东省内见义勇为牺牲者将获100万元奖励的消息后,心里很不是滋味———他想起了自己的表侄。今年3月14日晚上,李宁的表侄熊成在广州市白云区欲救人时,被醉酒的行凶者刺死,经过一审判决,行凶者被判处死缓。
       但是半年多过去了,警方为熊成申报的见义勇为材料至今未被批准,原因是“证据还不充分”。旁听熊成遇害案的审理后,李宁产生了疑问:发生在熊成身上的想救人却没救成的行为,究竟属不属于见义勇为?

个人评论:此事曝光后 对于见义勇为的含义大家都议论纷纷 我也觉得这样的行为应该属于见义勇为,但要基金评定并发放这么一大笔款项可能没那么容易,但如何来评定是否应该公平、公正、公开的来讨论见,这样才可以达到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的效果。

[ 本帖最后由 zrj108 于 2012-12-5 16:23 编辑 ]
作者: nadragon123    时间: 2012-12-6 10:01

拳到用时方恨少,如果想见义勇为,一定要用真才实学,一定要平时多锻炼,才能制服对手,保护自己
作者: shdprovince    时间: 2012-12-7 13:14

道德高尚,值得大家学习,但要保护好自己
作者: 妗液嘸眠    时间: 2012-12-8 12:05

一个种族的优劣就看其道德底蕴的深浅,虽然中华民族优秀高尚的道德遗传经过数次浩劫,但是永远不会泯灭,它将作为遗传基因代代相传。
作者: ckw119    时间: 2012-12-8 12:30

见义勇为难呀,社会风气不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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