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末年,天津的航运事业非常发达。随着海上运输事业的兴盛,一些不法之徒也萌发了图财害命之心。自光绪四年(1878)开始,天津海口频繁出现海盗杀人越货的事件,导致许多商民不敢出海,商船锐减,当时在大沽口的船舶仅数十艘,船员仅千余人。图为处决海盗现场。
海盗之事引起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李鸿章的关注,饬令天津府县衙门加以清剿。于是,清军翼长杨稚裳选派兵勇乘轮船驰往上海、盐城、阜宁、海州等处捉拿,拘捕了海盗6人。图为斩决海盗。
不久后,清军又在北京和奉天捕得谢昆等6名罪犯。得知王洛八逃到北京,经拘捕王洛八的同伙天津咸水沽人刘五获询到确切藏匿地址,即藏在北京前门外西河沿独旗杆庙租房居住。于是首先贿赂房东为内应,带领兵丁和线人一同前往拘捕,并押解回津。至此这一侵扰多年的海盗事件的匪徒全部归案。
最后经禀报李鸿章,王洛八、谢昆、孙九、张大栓等4犯就地**,头首在海口一带悬杆示众。其他罪犯视情节分别予以处罚,刘五因对拘捕王洛八有功,将功补过。同时还对有功的管带兵勇予以奖励。图为斩决海盗。
这两张照片有别于我们所看到的其他清末处决罪犯照片不同的是,在罪犯行刑的身边用一块长长的木牌详细的标明了罪犯的姓名,罪行,以及被判处何种刑罚。 从照片中我们不难看出,左边的这名即将被处决的罪犯名叫张魁元,因为伙同他人一起抢劫徐文成等人的洋元而被判处绞刑。左边的这名则是他的同伙,名叫岳金柱,依法被判处斩首。
在清末修律后,《大清现行刑律》中规定的死刑就只有绞、斩这两种,而后的《大清新刑律》中死刑则只保留了绞刑一种。图为斩首刑现场。
在八国联军攻占北京之后,1901年2月21日,清廷明发上谕,加重惩治“首祸诸臣”,除令载勋自尽、毓贤**外,载漪、载澜定为斩监候,加恩发往极边新疆,永远**;英年、赵舒翘赐令自尽,并命奕匡、李鸿章照会各国,将启秀、徐承煜交回,即行**;刚毅定为斩立决,徐桐、李秉衡定为斩监候,惟以已故,业经革职,撤销恤费,应免再议。当日,庄亲王载勋在蒲自尽。图为英军在北京菜市口监斩清廷官员。
在北京菜市口刑场被侵略军斩首的清政府**有礼部尚书启秀和刑部左侍郎徐承煜。启秀曾荐五台山僧人御敌,后被日军拘禁。朝廷下旨革职,但八国联军仍要求作为“祸乱罪魁”追究,次年被斩于菜市口,史称“主拳诸臣兵败被诛”。
那些怀疑是义和团民的人,大多没经过必要的司法程序,即在街头被斩首。
都统衙门借助中外巡捕、军队的支持,大规模地捕杀团民及被怀疑是义和团的同情者。
听命于联军的巡捕将义和团团民押往刑场。
北京的街头刑场,又一个疑为义和团成员的受刑者,被刽子手按倒在地。
联军及其雇佣的刽子手在设于闹市的刑场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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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古代,将犯法者“示众”是一种带有羞辱意味的刑罚。从当时的环境来说,那个时代的“示众”确实起到了教育民众、预防犯罪的作用。而这样的刑罚工具主要为枷锁与站笼。其中尤以站笼最为残酷,受刑者大多会死于刑具之中。
记得以前书上说,腰斩废于雍正朝,最后一例腰斩是某教育部长科举考题外泄,据查是部长娶的贱女人将考题售卖,祸起萧墙。该部长被杀后胤禛觉得腰斩太残忍,故废之
今天看看新闻照片多么相似的眼神和表情啊,麻木和愚昧百年不变,野蛮而落后的中华民族,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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