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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农历七月探往生 生命相形珍贵 [打印本页]

作者: ghjk    时间: 2008-5-24 21:46     标题: 农历七月探往生 生命相形珍贵

农历七月探往生 生命相形珍贵(上)


【明心网】每年农历七月,依中国民间习俗,是所谓的“鬼月”,在阴间受苦的生命被放出来阳间透透风,以宗教仪式超度,在一个月难得的假期中,不仅让它们暂得温饱,同时更希望藉此永远脱离地狱之苦。 人死后还有生命吗?人死后往哪去?这是少有人能解的千古谜团。

《新纪元》周刊第36期封面故事《农历七月探往生 》,专访了有过濒死经验的周健教授,谈他对死亡和超自然的探索和认识,以及对珍惜生命的期许;并采访了生性感知灵敏,从小与另外空间生灵互动的台湾人士年姨,与大家分享过往的超自然体验,以及最终如何摆脱这一切干扰。该期周刊的封面故事还就在宗教中关于天堂、地狱的大量文字记载,特别是从福建僧人在禅定中所见的《西方极乐世界游记》、阳间人随济公游地府的《地狱游记》简介天堂、地狱之况。该期封面故事对于婴灵的超度在台湾大量增长的趋势,其中涉及堕胎、杀生,以及对生命的态度,也作了探讨。全文转载如下以饕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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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历七月探往生 七月鬼门开 生命相形珍贵
周健教授因濒死经验 发现更宽广的世界

文 ◎ 李大卫

每年农历七月初一,中国民间习俗上是“鬼门开”的日子,揭开长达一个月的“鬼月”序幕,让阴间受苦的生命,出来透透风。在此期间,如婚嫁、购屋、水上活动等都成为“禁忌”,相关行业的生意就特别清淡。

农历七月十五日中元节前后,“中元普度”是各大小寺庙的一件大事,甚至街上到处可以看到人们摆桌祭拜“好兄弟”。即使在现代,“鬼月”对全球华人世界的影响,仍然是非常广泛而具体的。

古文明研究专家、文化大学历史系所周健教授,对幽浮、灵异现象等也都非常有研究。他告诉记者,在服兵役退伍前,因猛爆性肝炎而有了一次“濒死经验”。那时他的身体已经开始流出各种排泄物,但还没有走到所谓“奈何桥”那一步。之后他就对“死亡问题”与“超自然”的探索,非常感兴趣,因而发现了一个更宽广的世界。

ET与鬼魂 物质宇宙与精神

周健指出,外星人属于物质宇宙,鬼魂则属于精神宇宙,分处于不同的时间与空间当中。著名的《时间简史》作者史蒂芬.霍金认为,“时空机器”是有可能做出来的。所有生命都在不同的时间里面,而“造物者”则在时间的外面。

他说,许多大师级的科学家,晚年时都跳脱唯物论,走向灵学的研究,例如牛顿晚年就投入炼金术与巫术的研究。在英国有世界上最古老的灵学研究社,现代学术领域研究灵学,目前多属于“超心理学”的领域。

根据科学实验,“灵魂”离开后,死者的重量会少了几公克,可高达到十几公克,可见灵魂是有重量的。在西方灵学的“招魂术”研究中,还可以让招来的魂留下“指纹”,与死者比对,以验明正身,这些案例非常多。

鬼是低等的灵 神是高等的灵

周教授认为,“神”与“鬼”其实是人加上的词汇,它们都是“灵”,鬼是低等的灵,神是高等的灵。以耶稣而言,东方宗教认为耶稣不是最高的神,但基督宗教认为耶稣是最高的。

“鬼”并不是针对某一段时间特别活跃,而是每天都有,但各过各的。因为“灵界”与人间的“物质世界”是“重叠”的,所以有的时侯我们会“撞到鬼”,或是“撞到神”,它们都是三度空间以上的生命。灵学研究里谈到,“神”是住在“九次元空间”以上,已经超出人的认知范围。就像蚂蚁活在线性的二度空间中,一辈子不可能想像“地球”是什么样子!



人死后往哪去?──根据善与恶。
周健说,中国人有两大忌讳,一个是“性”,一个就是“死”。人死后去了哪里呢?周教授认为,人死后可能有几个去处,有些是投胎转世,有些是到“枉死城”,有些是不投胎,留在阴间,有些则可能“散失”掉了。人死后的去处,根据的标准就是人的“善”与“恶”。所以人的头衔、财富、学问,其实都是空的,真正重要的是,你一生中做了多少善事。

像今年二月廿八日跳楼自杀的台湾选美小姐陈盈之,她悲痛的母亲去观落阴。陈盈之告诉母亲,她原本世寿七十六,但因自杀,必须待在“枉死城”里,接受每天重复跳楼的刑罚。而阴间的一天等于阳间的一年,她还必须承受五十一天跳楼的痛苦,所以她现在悔不当初。她能够出来与母亲“会面”,还是靠“土地公”向阴间的“假释官”请求来的。

重视生命教育 应从小扎根

针对目前自杀率愈来愈高的现象,周教授很感叹地说,自杀的人死后确实很麻烦,所以各个宗教都反对自杀。有正统信仰的人,都不会去自杀。战争中的人都能活下去了,而承平时代的人有啥不能活下去的呢?现在年轻人动不动就自杀,因此,“生命教育”很重要,应从小教起,要让孩子们从小就对生命有更宽广的认识,进而懂得珍惜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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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命终 往生何方?
天堂篇:《西方极乐世界游记》 福建僧人禅定中 随观音菩萨出游所见

文 ◎ 李大卫



(网络图片)
人死后往哪去?天堂?地狱?这向来是人类最感疑惑和好奇的,也是少有人能解的千古谜团。

自印度佛教东传后,中国人认识到,在这个宇宙中,有三千大千世界,以及不计其数的佛,每一尊佛都有其庄严无比的世界;同时有恐怖的十八层地狱,各有铁面无私的阎王掌管,因而开始有了“修道成佛”脱离六道轮回之苦的渴求。

诚心颂念南无阿弥陀佛,于临命终时可以被接引到西方极乐世界;作恶者下地狱,受到各种酷刑的煎熬,几乎已成中国人的常识。虽然佛经中多所描述,但对许多人而言,现代人游西方极乐世界、地狱的经历,可能更贴近现代人的生活及理解。

一九六七年农历十月廿五日,福建得化县有位宽净法师于九仙山弥勒洞内坐禅时,突然被“观世音菩萨”接引至“西方极乐世界”,参观了罗汉洞、忉利天、兜率天与九品莲花的各个境界,并且拜见了阿弥陀佛。

这位法师“感觉”前后在极乐世界待了大约廿个钟头,但是返回人间时,却发现已过了六年五个月。一九八七年四月宽净法师在新加坡南海普陀山演讲,由俗家居士整理成《西方极乐世界游记》传世。

到兜率天 拜见虚云与弥勒菩萨

观音菩萨化现为“圆观老法师”,引领宽净法师到达兜率天,见到宽净的授业恩师虚云老和尚,以及妙莲和尚与福荣和尚。“兜率天”的天人身高约三丈余。

虚云老和尚告诉宽净:“你将来回到人间后,要告诉你的同道,特别是同修的兄弟们,要以戒为师,如旧修持,不可维新,不要纂改僧制……”

然后他们又到“兜率天”内院,去朝拜弥勒菩萨。但见弥勒菩萨法相庄严,并非如人间所供奉的“大肚笑佛”模样。

拜见阿弥陀佛 获知两劫前发愿

其后去拜见阿弥陀佛,到达时宽净只看到一片大山壁,原来那是阿弥陀佛的“脚指尖”。经加持后,宽净身体很快高大到阿弥陀佛的脐间。宽净形容阿弥陀佛:“祂站在数不清的层层的莲花座上,花瓣上层层有宝塔胜境,放出千万色光,光中有佛,端坐在金色光芒中。祂的眼睛,就像一片汪洋大海一般,讲出来可能没有人相信,但实际上祂的眼睛,就像人间的大海一样大。”

宽净祈求留在美好的极乐世界,但阿弥陀佛说,在两劫以前,宽净自己发愿要以此方式救度众生,说这话的那一瞬间,宽净看到了那段因缘往事。

之后,宽净又随着观音菩萨来到一座莲花池,依言入池沐浴,果如观音所言衣服不湿。更奇妙的是,浮沉、漂移任由意念控制。池中的水,就是佛经所说的“八功德水”。

极乐世界没有苦吃 修行不易

宽净表示,在我们娑婆世界中的众生,均有多种不可避免之苦:生、老、病、死、求不得苦、怨憎会苦、爱别离苦、五阴盛苦。而在极乐世界里,纵使是下品下生,也绝对不会有上述之苦,因为是“极乐世界”嘛!

极乐世界的境界大体区分为上、中、下三品,其下再各分三品,共九品。愈往下品境界愈低,身体也就愈小。下品下生的人,皆带业往生。不论男女老幼,莲花化生后,一律变成十三、四岁的孩子相,亲切可爱、美貌异常。

在极乐世界虽然没有苦吃,但修行不易。下品下生的往生者,想要修到最上一品,得经过两亿多年。但如果人们在娑婆世界下决心勤修苦炼,可能三、五年时间,便能身居中品或上品,或者在这一辈子中便可以成道。

巧遇家乡往生者 受嘱托传话

途中,宽净还遇到一位原住福建蒲田的林道一,并受托告知他住在新加坡的儿子阿旺,说他父亲在中国业已往生西方净土了。

宽净还遇到一位来自福建顺昌的女居士,一九六○年出家不成而跳崖自杀。这本属十恶之死,不能超升,但是观世音菩萨念她一片真诚,接引她往生净土。

观音又带宽净到莲花广场,轻而易举的就集中了几千几万个女孩陆续出现,不像在人间,要煞费周章,需经很多时间安排。

净观塔无所不见 是宇宙天文台

在下品下生中,看到一座“净观塔”,非常高大。这里的众生往返塔顶,只要心念一动即成。他们的身体透明无阻,穿墙透壁,一想即过。纵使几百、几千、几万个人聚在同一个空间,也不会互相碰撞,出现拥挤现象。

在“净观塔”里,可以映现出十方世界中的所有境界。例如,要看我们地球,放眼看去,只有一粒沙大,但若想看清其中情景,视线就会随之扩大,甚至要看其中一间屋子,都能清晰的映现眼前。换句话说,净观塔中“无所不见”,等于是一个全宇宙的天文台!

人间犹如梦中物 醒时皆不存在

在极乐世界里,你想吃什么,什么就会来。但是上品上生的众生,多已成就菩萨果位,很少有饮食的的欲望和妄想,甚至完全没有,一般是不吃东西的。

观音菩萨告诉宽净,娑婆世界的物质阻隔很多,因此,对很多东西,往往会有“求不得苦”之叹,但在极乐世界,一想即成,享用不尽。那时宽净肚子饿了,想吃的白米饭、白菜汤立即出现。吃饱了,将碗筷放回桌上,一忽儿便不见。

观音菩萨开示,因妄境无常,不会放射出任何光色,故一旦妄业觉醒时,便空无所有。如人间做梦一样,梦中出现山川人物、城市大厦,醒来时皆不存在。只有实境常住不灭,会永远放射光芒。

娑婆世界里的众生,穷一生之精力,争名夺利,但死后一件也带不走。神魂堕入六道轮回中,缘生缘死,依业报吃尽苦头。故欲脱离苦海,必须早日觉悟,回头是岸。

农历七月探往生 生命相形珍贵(下)


【明心网】宋朝《玉历宝钞》得之不易
文 ◎ 航志

宋朝太平年间流传民间的《玉历宝钞》,是经过阎王上奏、地藏王首肯、玉帝颁旨、阳间有德者亲历地府隆重编纂而成,其中也详述了地狱十殿的情景,以及各殿刑罚的缘由。

众所周知,教化冥界众生的地藏王菩萨曾发大愿“地狱不空,誓不成佛”。有一次,十殿阎王一同来向地藏王菩萨庆生,在恭聆地藏王菩萨的悲愿和教诲后,提出建议:引导有德行者进入阴间,将观察到的地狱中种种恶处记载下来,完成《玉历宝钞》一书,拿回阳间,广为传播,劝化世人。

经地藏王菩萨赞许肯定之后,十殿阎王与所有的神明,又奏呈玉皇大帝。玉帝说:“往后所有的神明鉴察世人,假如有人发誓向善,在生时悔改一件过错,不再触犯,准予赎去两个罪行,达五件之多,所有罪行一概赦免。”

于是玉帝下旨,尽快将所奏条例编纂于《玉历宝钞》一书中,并且通告下界的城隍神、土地神、门神、灶神,众鬼,然而却一直未遇到可以托付的有德者。直到太平年间,庚午年秋天,终于等到了一位贫穷修持而极有道行的“淡痴”。

当时淡痴独自一人漫步于苍茫的山水之间,不知不觉走到一座石碑前,碑上刻着一首篆书字体的偈语,共卅二个大字:

大道无为,清净一真。

六道众生,皆因妄成。

缘妄造业,善恶攸分。

因果不爽,毫厘分明。

心念才动,业相已形。

人虽不见,神鬼早明。

勿谓暗室,果报难遁。

淡痴正惊疑间,忽然又见到一座金碧辉煌的宫殿。在朱红色的大门上,用黄金的钉子,挂着一块扁额,上面写着“出生入死”四个大字。里面走出一位青衣使者,将他从角门拉进去,于是开始了他的阴间地狱游历。最后淡痴带着《玉历宝钞》,回到阳间传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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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阴阳界后 未升天者的地府生涯
地狱篇:《地狱游记》

文 ◎ 唐浩



孽镜台
地狱甚广甚大,除了十大殿与上百个小地狱外,也随着阳间社会的进步、造业手法的变化,惩罚形式也随着变更…

相传玉皇大帝见到人间道德败坏,人们渐渐不信神鬼存在及因果轮回之说,为了避免人世继续堕落毁坏,于是命济公领着阳间人士到地府游历,将地狱所见所闻著述成书,流传世间,警惕世人积德行善、修佛修道,以免造业过多而沦落地狱,受尽无间苦难。

《地狱游记》一书一九七八年在台湾问世,让我们据书中所述,来趟地府之行吧。

一生善恶 心头山前见分晓

人在阳寿终结的那一刻,便有阴差前来引路,走往人间与阴间交界处的“阴阳界”,其上有座山,名为“心头山”。

终生积德的大善人走到山前,一条通天之路便自然开通,接引他往天上各界享福。一生造业甚多的恶人,刚走到山前,山上浮现“心头山”三字,光亮无比,罪魂抬头一望,顿觉刺眼难耐,便摔入脚下的无底洞,直达地狱。

到了地狱门前,再依个人在阳间的功过论断。功过相抵后仍具善德者,由福神带往地府游历;功不及业、善德无存的罪魂,则交由黑白无常押入地狱,进行重重审判。

地府有十殿,每殿各由一位冥王掌管。除第一、第十殿外,每殿均设有十六个小地狱,执行种种残酷的刑罚;其中几殿还设有大地狱惩戒罪魂。冥王个个公正无私、铁面无情,依法论断罪魂的每一罪过,钜细靡遗。

自杀、堕胎婴灵 魂锁枉死城



自杀者魂锁枉死城
地府审判的起点,是秦广王掌管的第一殿。

当罪魂被黑白无常缚以手铐、脚镣押到,秦广王当庭细数罪魂在一生中犯下的种种业过。只要罪魂一站到“孽镜台”前,过去一生所作所为历历在目,如电影般地播放,让罪魂无法狡赖。

若有自杀者,或者遭到无缘父母堕胎而亡的婴灵,立即先送枉死城囚禁,直到阳寿期满,才能前往地狱十殿进行重重审判。

许多在阳间“殉情”而死的男女,披头散发、神情悲苦,原以为脱离人间,就可以双宿双飞,哪想到,自杀非但未解脱,反而是无尽悲苦、孤独的起点。枉死城的城官感慨地说:“望世人勿太痴情迷智而轻生,这样不但不能成比翼鸟,更难为连理枝。”

至于那些无法在阳间出世的婴灵,不仅因为没能出生而满怀怨恨,同时也因堕胎手术而血流满面,甚至肢体不全。据守城将军透露,这些可怜的婴灵不仅会再纠缠父母一段时日,暗中损耗父母的钱财,还可能让父母的身体不适、生活不顺。

“劝世间人,不可随便堕胎,此举不但损德,还会造成淫风不息……”守城将军语重心长地说。

奸淫妇女重重受苦 不得超生

色欲、性乱之行为,是当前扰乱世间社会最为严重的罪业,领游地狱的济公沉重地告诫:“我劝世人,切勿犯淫业,此罪最重。”

例如,犯下奸污妇女罪者(即所谓“性侵害”),必先发落第五殿的“诛心小地狱”。罪魂被绑于木柱,小鬼拿刀用力刺入其胸膛,开膛取心,以“诛其色心”。只见罪魂惨叫一声后,立即昏死不醒。

狱卒马上再泼以“回魂水”,罪魂立即清醒,身体复原,痛苦的记忆还在脑中盘旋时,刑罚再次重复施行……永无间断,直至刑期届满。


车崩地狱
寒冰地狱


历经多年苦刑期满后,罪魂再送第六殿的“割肾鼠咬小地狱”惩处。在这里,清一色,全为男性罪魂。因为他们生前贪淫好色,败坏道德,伤害他人,所以先遭到割除下体,并且双手反捆、坐于地上。接着,一群像猫般大的老鼠群拥而上,拚命啃食罪魂下体未被切除干净的“残根”或“根底”,以此“斩草除根”。哀鸿遍野,呼天抢地,每个罪魂无不对生前罪行深感痛悔!但悔已晚也。

主掌第六殿的汴城王感慨地表示:“现时阳间讲究科学,藐视鬼神,故到处发生杀淫奸盗之事,世人心想只要逃过阳法制裁,即可以无事,故钻法律漏洞或冒险违法者,处处可见。”

至于奸淫情节重大者,还可能再送第八殿发落,打入“车崩小地狱”,尝受永无止尽的车碾身碎之苦。最后,送往第九殿平等王论断,打进俗称十八层地狱的“阿鼻地狱”,囚于幽冥黑暗,永世受苦,不得超生。

性乱败坏风俗 恶业三世难还

“援交”一词,时下经常听闻,来自于日文中的“援助交际”,意指年长的男性付钱“援助”缺钱的年轻女孩,而女孩则陪男性“交际”。说穿了,援交与“卖淫”、“娼妓”无异。出卖的都是自己的灵肉,差别只在:没了妓女户,人人当起“个体户”。

这种出卖肉体、败坏人伦、践踏社会道德的行为,买卖双方在地狱冥王眼中,是最无可救药的罪行之一。

噬肾地狱
粪尿泥地狱


犯了性交易之罪,首先送交第二殿楚江王,打入“粪尿泥小地狱”。顾名思义,此地乃一片无边的粪尿大海,比阳间早期的粪坑有过之而无不及。罪魂被扔入泥海中,载浮载沉,有人溺毙,有人张口呼救,但立即吞下粪条污物,痛苦难耐。

那么,何时才能离开?“按其罪过轻重而定,但最少都必须浸至皮肉腐烂,刑期期满后再送他殿,另审判其它造孽过错。”守池将军铁面无情地说。

刑满后,男性再送六殿割肾鼠咬小地狱受刑,女性则另送各殿裁量发落。

令人讶异的是,连时下流行的“辣妹钢管舞”、“辣妹艳舞”的舞者,甚至是平日喜爱穿着暴露、展示肉体以迷人的女性,还得送入“寒冰地狱”受罚。

一名生前曾加入艳舞团的罪魂痛苦地忏悔:“判入‘寒冰地狱’受刑,至今已有三年,还有十二年才期满,甚是痛苦,每日被压在冰块下,四肢僵硬,寒气攻心,后悔已来不及了,劝世间女性,千万不要学我误入歧途。”。

外遇不伦、售情色品 罪滔天


沸汤地狱
毒蛇地狱


男人有钱,最爱作怪。这句话在许多台商到大陆、东南亚投资经商后,成为一句流行的词语。但是,这些包二奶、搞“不伦恋”的男女,在地狱也属重罪。除先判入“诛心小地狱”受开膛割心之痛外,再送割肾鼠咬小地狱行刑。

至于那些制作、贩卖、销售淫色商品者,是败坏人伦道德、荼毒世人的重大祸首。他们首先得历经前面八殿的层层苦难,到了第九殿平等王前,还得判入“热油溅身小地狱”。

这里,罪魂被绑于柱上,身旁有个高温沸腾的大油锅,鬼卒将冷水倒入,瞬间滚烫热油飞溅四方,罪魂当场体无完肤,貌不成形,甚为恐怖。

据狱官指出,若干情节重大者,“除受各狱严刑外,最后将打入‘阿鼻地狱’,待淫书绝迹,方能出苦,再打入轮回,接受业报。”

情欲固然是人之常情,但只能局限于夫妻双方之间的两性行为,一旦失德越界、踏入花丛,则是自招苦难,无法自救。

制造黑心商品 毒蛇全身钻孔


铁汁地狱
贪嗔痴造业


当今,“中国制造(Made in China)”全球知名,因为若干不肖厂商偷工减料制成“黑心商品”,而遭到全球各国相继退货、媒体舆论口诛笔伐。

那么,这些不肖商人,死后又将何去何从呢?据地狱律令,凡偷工减料者,先送“粪尿泥小地狱”浮沉,体会他自己在阳世间的“身心污秽”。刑毕后,到了第九殿,将再打入“紫赤毒蛇钻孔小地狱”。

在这里满地都是紫、红两色的大蛇,罪魂被扔入,蛇群纷纷从罪魂口中钻入、肚脐钻出,有的甚至四处钻孔、浑身是洞,犯魂全都在惨叫声中倒地不起,淹没在蛇群的爬行中。

制作、贩售黑心商品严重者,最后打进阿鼻大地狱,受无间苦,超生不得。

积德行善正气一身 天地礼遇


第一殿秦广王
孟罗亭
鬼王驱众鬼投胎


济公苦口婆心再三劝诫世人:“全书除详述地狱刑罚惨境外,并以现景道破真理,开人迷津,所以此书不可当为一本消遣小说,希世人明悟之。”

地狱甚广甚大,除了百余个小地狱外,也随着阳间社会的进步、造业手法的变化而更新地狱惩罚形式,因篇幅有限,不及备载。

《地狱游记》并非空穴来风,它是一部教化人心、导正社会的现代启示录。它引导人更正面、更积极地去看待生命,尊重天地间一切可见及不可见的生命,严肃走正一生中的所作所为,以免在无知中自作自受,痛悔难当。

人生在世,无不想远灾近福,然而唯有行善积德,才能获得众神庇佑,拥有更美好的未来。


[ 本帖最后由 ghjk 于 2008-5-24 22:20 编辑 ]
作者: ghjk    时间: 2008-5-24 22:16

玉歷寶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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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冥教主地藏王菩薩誕辰。十殿閻君諸神。合掌拜祝。菩薩大發慈悲曰。我以悲願。來度此道眾生。奈何世人行善者少。作惡者多。此去彼來。無有盡期。當假何方便。使世人深信因果。懺悔諸惡。力行諸善。迴心向道。漸離生死。一者使遮地獄諸因。二者使此道眾生。藉其子孫嗣續。所作功德。欷得超昇。時十殿閻君。恭敬合掌。同聲啟答曰。查世人所以善少惡多者。祇緣邪惡二見。邪見者。若不以為人死後一切斷滅。執斷見外。便執以為人永為人。畜永為畜之常見。故或者盡情自私自利。或者視其他有情為犧牲。造成弱肉強食。殘殺爭奪。之種種惡因惡果。惡見者。更為隨順其一己欺心昧理之私。倡諸邪說。或誨盜誨淫。或撥無因果鬼神。引人入非。遮人入善。造成共業浩劫。今擬將地獄道中。種種惡趣。借有德行之人。令其入冥目睹。記述玉歷寶鈔。還陽普傳世間。廣勸世人。如有知過懺悔。永不復犯。力行向善者。准予從寬量減抵免。其有兼善廣化者。所已犯惡行。更優予量減抵免。所餘善業。自疾獲福報。若更能皈依三寶。精勸修持者。二六時中。常為諸佛菩薩之所護念。吉神之所守護。生時一切禍害不侵。壽終往生極樂。地藏王菩薩曰。如是如是。善哉善哉。八月初三日。十王諸佛。復將所擬議。奏呈玉皇大帝。帝曰。善哉善哉。嗣後諸神鑒察。如有世人誓願向善。在生悔改一事。能不再犯。准贖二罪。如改過力行五件。餘罪概赦。男子就生福地。婦女即轉男身。善事如能過五件者。并准替修冥福。超度眷屬亡靈脫離苦惱。速將所奏各條纂載玉歷。通行下界城隍土地門灶神鬼知之。恪遵此旨。均宜謹凜奉行。
一殿 秦廣王

專司人中壽夭生死冊籍。統管幽冥吉凶。鬼判殿居大海沃燋石外。正西黃泉黑路。凡善人壽終之日。是有接引往生。凡勾到功過兩平之男婦。送交第十殿發放仍投人世。或男轉為女。或女轉為男。依業緣分別受報。凡惡多善少者。使入殿右高臺。名為孽鏡臺。臺高一丈。鏡大十圍。向東懸掛。上橫七字。曰孽鏡臺前無好人。押赴多惡之魂。自見在世之心之險。死赴地獄之後。那時方知萬兩黃金帶不來。一生惟有孽隨身。入臺照過之後。批解第二殿。用刑發獄受苦。

如有世人。不思天地生人父母養身。非同容易。四恩未報。不奉勾帖。擅自輕生。自刎自縊。服毒投水等類。尋死者。除忠孝節義殉難為神之外。若因細小之忿恨。或因犯事發覺。其罪不到於死。或欲延害他人。而弄假成真。輕生氣絕。門灶諸神。即解本殿收入餓渴各廠。每逢戍亥。悉如臨死痛苦。照樣現形。或七十日。或一二年之後。押魂附尋死之處。毋許受享羹飯紙帛。

如知悔歛藏。不現形影驚人。妄尋替代。俟其遭累人等。各無牽涉之日。門灶諸神。仍將鬼犯解到本殿。轉發第二殿。查校功過。從重加刑。另再遞交各殿發獄受苦。如有起此等心意。或將此等言語嚇詐。雖未至死。即在世往日曾行善事。其諸獄亦概不准減免。犯輕生已死之後。若不歛形。致驚斃人者。即差青臉撩牙鬼役。勾到各獄受苦。滿日發入阿鼻大地獄。永遠鎖弔。不許超生。

凡僧道得錢代人拜誦經懺。遺失字句頁卷者。至本殿發進補經所。各入黑暗斗室。內藏經懺。其遺失字句之處。概皆簽明補誦。設有燈盞。貯油數十斤。只用細線一根燃火。或時時亮。或時黑暗。不能一氣即速補足。或係清修僧道貪求供養者。亦皆不免。如若在家男婦。自心自口。拜念一切經咒佛號。即有舛錯遺失。重在佛旨免補。每月初一載錄善籍。 世人若於每二月初一日。向西至誠禮拜。將平素念佛及誦經咒暨持戒功德。發願往生極樂。並立誓精進修持。宏法利生。壽終即蒙佛接引。往生極樂。

二殿 楚江王

司掌大海之底。正南沃燋石下﹐活大地獄。此重縱廣五百由旬。另設十六小地獄。 一名黑雲沙小地獄 二名糞尿泥小地獄
三名五叉小地獄 四名饑餓小地獄
五名燋渴小地獄 六名膿血小地獄
七名銅斧小地獄 八名多銅斧小地獄
九名鐵鎧小地獄 十名豳量小地獄
十一名雞小地獄 十二名灰河小地獄
十三名斫截小地獄 十四名劍葉小地獄
十五名狐狼小地獄 十六名寒冰小地獄


陽世如犯拐騙少年男女。欺佔他人財物。損壞人耳目手足。指下不明醫藥取利。不放贖壯年婢女。凡議姻親。貪圖財勢。隱匿年歲。他家說合未定之先確知或男或女。實有惡疾姦盜等項。含糊不以實告。誤人終身者。查核事犯多寡。年分深淺。有無延害變端。即令猙獰赤髮等鬼推入大獄。另發應到何小獄受苦。滿期轉解第三殿。加刑發獄。 世間男婦。常將玉歷說與世人知警。或玉歷鈔流傳。及見人有病者。醫藥相助。貧難者饘粥。或施錢救濟多人者。並悔前非。准照功過兩平之例。餘罪勿論。勾到之日即交第十殿。發放投生人道。如能愛惜眾生。不妄殺害。訓勸兒童。勿傷昆蟲。於三月初一日。誓願戒殺放生者。命終免入諸獄。亦即交第十殿發放往生福地。

三殿 宋帝王

司掌大海之底。東南沃燋石下﹐黑繩大地獄。此重縱遺亦五百由旬。亦另設十六小地獄。 一名鹹鹵小地獄 二名麻繯枷紐小地獄
三名穿肋小地獄 四名銅鐵刮臉小地獄
五名刮脂小地獄 六名鉗擠心肝小地獄
七名挖眼小地獄 八名鏟板小地獄
九名刖足小地獄 十名拔手腳甲小地獄
十一名吸血小地獄 十二名倒弔小地獄
十三名分腢小地獄 十四名蛆蛀小地獄
十五名襲膝小地獄 十六名瓟心小地獄


陽世為人。不思君德最大。民生為重。膺位享祿者。不堅臣節。不顧民命。士庶見利妄義。夫不義。妻不順。應愛繼與人為子嗣。曾受恩惠。及得過財產。負良歸宗歸支者。奴僕負家主。書役兵隸負本官管長。夥伴負財東業主。或犯罪越獄。及軍流逃遁。因管押求人具保。負累官差親屬等事者。久途而不懺悔。雖作善。發入各重受苦不免。如犯講究風水。阻止殯葬。造墳掘見棺槨。不即罷墾換穴。有損骨殖。倫漏錢糧。遺失宗親墳塚。誘人犯法。教唆興訟。寫作匿名揭帖退婚字據。捏造契議書札。收回錢債券據。不註不掣套描花押圖記。添改帳目。遺害後人等事件者。查對事犯輕重。使大力鬼役推入大獄。另發應至何重小獄受苦。受滿轉解第四殿。加刑收獄。 世人若於二月初八日。誓願戒而不犯。即准轉發。免進各獄受苦。

四殿 五官王

司掌大海之底。正東沃燋石下﹐合大地獄。此重亦廣五百由旬。亦另有十六小地獄。 一名沰池小地獄 二名足鍊竹籤小地獄
三名沸湯澆手小地獄 四名掌面半流液小地獄
五名斷筋剔骨小地獄 六名金匽小地獄
七名金耑膚小地獄 八名蹲峰小地獄
九名鐵衣小地獄 十名木石土瓦壓小地獄
十一名劍眼小地獄 十二名飛灰塞口小地獄
十三名灌藥小地獄 十四名油荳滑跌小地獄
十五名刺嘴小地獄 十六名碎石埋身小地獄


世人漏稅。抗糧。賴租。用重秤。合侵藥。賣著水米。用假銀。久數錢。賣油粉紬綾。利漿布疋衣褲。路遇蹩廢老幼。不即讓行。暗佔鄉民及老幼肩販便宜。受託寄帶家書。不速交付。竊取街路砌就磚石。及晚夜燈內油燭。窮不安分守已。富不憐老恤貧。加有告貸。先已允借。至期空覆。致令誤事。見人有病。家藏藥食。吝不付給。良方秘不傳授。煎過藥渣。或碎碗料器等物。潑置街路。無故養驢馬諸獸。尿糞妨礙行人。故意荒蕪田地。損壞他人牆壁。咒詛魘魅。造言驚嚇等事者。查核事犯之大小。令鬼卒推入各大地獄受苦。另再判發何小地獄受苦。滿日送解第五殿察核。 世人若於二月十八日。誓悔不再犯者。免入本殿諸獄。如抄玉歷全卷。或續加古今因果報應事件於各殿章句之後。化人為善。遺傳後世。使觀見者從此改悔。他能免過。汝亦暗裡有功。

五殿 閻羅王

閻羅天子曰。吾本前居第一殿。因憐屈死。屢放還陽伸雪。降調司掌大海之底。東北沃燋石下﹐叫喚大地獄。並十六誅心小地獄。凡一切鬼犯。發至本殿者。已經諸獄受罪多年。即有在前四殿。查核無甚大過。每各按期七日。解到本殿。亦查毫不作惡。屍至五七日。未有不腐者也。鬼犯皆說在世尚有未了善願。或稱修蓋寺院橋樑街路。開河淘井。或集勸善書章未成。或放生之數未滿。或父母尊親生養死葬之事未備。或受恩而未報答。種種等說。哀求准放還陽。無不誓願。必做好人。吾聞之曰。汝等。昔時作惡昭彰。神鬼知你。今船到江心補漏遲。可見陰司無怨鬼。陽間少怨人。真修德行之人。世間難得。今來本殿鬼犯。照過孽鏡。悉係惡類。毋許多言。牛頭馬面。押赴高臺一望可也。所設之臺。名曰望鄉臺。面如弓背。朝東西南三向。灣直八十一里。後如弓絃。坐北劍樹為城。臺高四十九丈。刀山為坡。砌就六十三級。善良之人。此臺不登。功過兩半。已發往生。只有惡鬼。望鄉甚近。男婦均各能見能聞。觀聽老少語言動靜。遺囑不遵。教令不行。凡事變換。逐件改過。苦掙財物。搬運無存。男思再娶。婦想重婚。田產抽匿。分派難勻。向來帳目。清揭復溷。死欠活的難少分文。活欠死的。奈失據證。彼此胡賴。搪塞不遜。盡推死人。三黨親戚。懷怨評論。兒女存私。朋友失信。略有幾個。想念前情。撫棺一哭。冷笑兩聲。更有惡報。男受官刑。婦生怪病。子被人嬲。女被人淫。業皆消散。房屋火焚。大小家事。條忽罄盡。作惡相報。非獨陰魂。凡鬼犯聞見之後。押入叫喚大地獄內。細查曾犯何惡。再發入誅心十六小地獄受苦。小地獄內。各埋木樁。銅蛇為鍊。銕犬作墩。綑壓手腳。用一小刀。開膛破腹。鉤出其心。細細割下。心使蛇食。腸給狗吞。受苦滿日。止痛完膚。另發別殿。

一名割取不敬鬼神猜疑有無因果報應等心小地獄
二名割取殺害生命等心小地獄
三名割取善願未完諸惡先行等心小地獄
四名割取近邪悖豂習術妄想長生等心小地獄
五名割取欺善怕惡恨他人不速死亡等心小地獄
六名割取計較移禍等心小地獄
七名割取男子行強圖謀姦淫婦女喪貞引誘曲從貪戀有無謀害等心小地獄
八名割取損人利己等心小地獄
九名割取慳吝勿顧生死緩急等心小地獄
十名割取偷盜昧賴等心小地獄
十一名割取妄恩報怨等心小地獄
十二名割取好鬥賭勝牽連延累等心小地獄
十三名割取騙誘惑眾等心小地獄
十四名割取狠毒教唆已未能害等心小地獄
十五名割取嫉善妒賢等心小地獄
十六名割取執迷不改誹謗等心小地獄

凡世人不信因果。阻行善事。借名住廟拈香。論談人非。燒燬勸善書章。拜拜食葷。壓惡人念佛誦咒。作佛事不齋戒。謗誹解道。識字人不肯將古今報應勸世等文。唸誦婦幼人等聽知。刨掘他人墳塚。填平滅跡。縱火延燒山林。疏防家丁。失火延燒居鄰。攀弓射箭放彈。誘逼疾病瘦弱人賭力。隔牆壁拋擲瓦石傷人。河蕩藥魚。放鳥銃。做造絲網。黏竿。蹈蘢。鹽鹵灑草地。死貓毒蛇等物不深埋。害人起掘。犯土喪命。冬凍春寒。墾掘地土。折牆更灶。私僭官銜。勢佔民地。填井塞溝。如犯前項等事者。赴過望鄉臺。發入叫喚大地獄。受苦之後。應該割碎其心者。押交各層小獄判發。受滿轉解第六殿。查對有無他罪。 如世人在生不犯前項等事。或曾犯過。於正月初八日。齋戒誓不再犯者。不獨本殿各獄之刑可免。並准咨第六殿輕減刑罰。除殺生害命。近邪悖豂。男子淫毒婦女。婦人貪淫悍妒。損他人名節者。偷盜昧賴。忘恩報怨。及在生執迷。見聞勸善章句。不即改悔者。概不輕減。

六殿 卞城王

司掌大海之底。正北沃燋石下﹐大叫喚大地獄。廣大五百由旬。四圍另設十六小地獄。 一名常跪鐵砂小地獄 二名屎泥浸身小地獄
三名磨摧流血小地獄 四名鉗嘴含鍼小地獄
五名割腎鼠咬小地獄 六名棘網蝗鑽小地獄
七名碓搗肉漿小地獄 八名裂皮既擂小地獄
九名銜火閉喉小地獄 十名桑火革非烘小地獄
十一名糞汙小地獄 十二名牛雕馬躁小地獄
十三名金非竅小地獄 十四名金豕頭脫殼小地獄
十五名腰斬小地獄 十六名剝皮揎草小地獄


世人怨天尤地。憎惡風雷冷熱睛雨。對北溺便涕泣。偷竊神佛裝塑法身內藏。刮取神聖佛金。妄呼神諱。不敬惜字紙經書。寺塔庵觀前後。潑積穢物。供奉神像。廚灶不潔。不戒食牛犬肉。藏貯悖豂淫書。燬塗勸善書章器皿。雕刻太極圖日月七星。及和合二聖。王母壽星。各上仙佛形相。繡織卍字花樣。在於一切衣服器用。僭服龍鳳衣裙。作踐五穀。囤米望昂者。俱發入大呼喚大地獄。查出所犯事件。應發何小地獄受苦滿日轉解第七殿。再查有無別惡。 凡人在陽間。於三月八日持齋誓願。今後不敢再犯。並能每逢五月十四。十五。十六日。十月初十日。戒不交媾。立願輾轉勸戒者。准免以上諸小地獄受苦。

七殿 泰山王

司掌大海之底。西北沃燋石下﹐熱惱大地獄。週圍廣五百由旬。並另設十六小地獄。 一名槌(血刃)自吞小地獄 二名片列胸小地獄
三名笘腿火逼坑小地獄 四名枒杈抗髮小地獄
五名犬咬脛骨小地獄 六名燠痛哭狗墩小地獄
七名剆頂開額小地獄 八名頂石蹲身小地獄
九名貒鴇上下啄咬小地獄 十名刀皮豬拖小地獄
十一名弔笚足小地獄 十二名拔舌穿腮小地獄
十三名抽腸小地獄 十四名騾踏矔嚼小地獄
十五名烙手指小地獄 十六名油釜滾烹小地獄


凡在陽世。煉食紅鉛陰棗人胞。酗酒悖亂。浪費無度。搶奪略誘略賣。盜取棺內衣飾。取死屍骨殖為藥。離散他人至戚。將養媳賣與他人為婢妾。任妻溺女。悶死私孩。朋睹分財掉帛。師長教導不嚴。誤人子弟。不顧輕重上下。拷打門徒婢僕致令暗傷得病。魚肉鄉里。裝醉違悖尊長。枉口嚼舌。尖酸搬鬥。變生事端者。逐細查明。在此熱惱大地獄內提出。發交何重小獄受苦。滿日轉解第八殿收獄查治。人間服藥。何物不能取用。將禽獸蟲魚。活活殺死而治病。已大壞其心矣。迺服紅鉛。及婦人陰中之棗。胞臍之類。豈不更壞其心。但食此等穢物。則口舌與婦女之陰戶無異。雖在世多般行善。若誦經咒。非獨無功。且有大罪。冥主斷難寬貸。凡聞此勸者。速宜戒之。只有買放生靈萬。或箂今戒殺。每早漱口。念誦佛號。臨終必有淨孽使者。以燈照除臭穢。得消前愆。人間有竊取被火燒死人骨。及私孩皮肉全身。製配合藥。并竊死屍髑髏骨殖。買賣為藥。更有遍偷成擔。堅實者。買賣為器具。枯鬆者。擂粉燒等用。如是之人。在於陽世。即曾行有功於世之事。勾入陰司。其功別抵他過。本過冥王決不輕減。發入熱惱大地獄。或再發入何小獄受苦之後。應知照第十殿。發往為人之時。割去耳眼手足嘴唇鼻孔之類。使其殘缺一二件報之。如世人有犯過此等惡事者。即肯懺悔。永不再犯。若遇貧難死亡者。購買棺木。或勸助收殮多屍。其家灶神。在於勾使鬼役牌票之上。點一黑點。到時。准免此報。人間偶有荒歉之處。失食倒斃。且有尚未氣絕者。乃割其肉以作饅頭糕餅之餡。而賣與人食。心狠若是。凡割買人肉者。解到之時。冥王將犯發交各獄添受諸刑。痛苦四十九日。應請加刑之後。知照第十殿冥王註冊。轉知第一殿冥王。添列生死薄內。發生人道者。使為餓殍。畜生道者。使見餕棄之食。難得入嘴。而餓死報之。除將此等罪魂。不准抵免下世受報之外。凡有誤食之人。過後復食者。亦應報受下世為人。或為畜類。使其咽喉作腫。腹隨餓極。飲食皆不能進而死。凡知覺而不復食者。情有可原。如遇歉歲。捐資賑濟。或煮粥施食。或將升合之米給貧。或設薑豆濃湯。在於要路。以救片時。若能令人得此種種實惠者。非惟此過全消。暗增今世現在之善報。更增來生之福壽。以上三條。係本殿文武各判會議二條。大獄使同。亦擬一條。各奏核入本殿議內。吾仍另錄係各判司獄之所擬。附奏天帝批准。照擬并載玉歷。通行各判司獄記名陞賞。附諭人間作孽之事。諸神固已逐件議擬。但尚有如軍政公務儀禮。私造各違禁等情。其未能盡悉者。概遵陽世帝王國法所定律例。治罪之外。倘有逃躲。移累他人者。并諭糾察速報等司。准訴顯應。欽遵欽此。 世間男婦。若於三月二十七日。持齋北向。立誓懺悔。鈔傳全卷。勸化人間者。准免本殿諸苦。

八殿 都市王

司掌大海之底。正西沃燋石下﹐大熱惱大地獄。此獄縱廣五百由旬。另設十六小地獄。 一名車崩小地獄 二名悶鍋小地獄
三名碎剮小地獄 四名牢孔小地獄
五名翦舌小地獄 六名常圊小地獄
七名斷肢小地獄 八名煎臟小地獄
九名炙髓小地獄 十名爬腸小地獄
十一名焚膲小地獄 十二名開膛小地獄
十三名剮胸小地獄 十四名破頂橇齒小地獄
十五名膍割小地獄 十六名鋼叉小地獄


世人若不知孝。親存不養。親歿不葬。使父母翁姑。有驚懼愁悶煩惱等心者。若不速悔前非。懵懂日久。灶神先將此等男女。記名上奏。減除衣祿。聽任邪鬼隨身作祟。死後受過前殿各獄諸刑。解到本殿牛頭馬面。各卒倒拖鬼犯。擲入大獄受苦。再交各小獄分別加刑。受盡痛苦。解交第十殿轉劫所內。改頭換面。永為畜類。 如有世間男女。遵相玉歷。輒悔前非。於四月初一日。願改不犯。並可無論日月早晚。對向灶神立誓。從今知改者。臨死本宅灶神。分作三等。或在額上簽一遵字。或一順字。或一改字。交勾使鬼卒。帶至第一殿起至第七殿。即犯他罪。悉皆減半。免解本殿受苦。即交第九殿。經查無放火陰毒等事者。隨交第十殿分別發生人道。

大帝加恩批諭。再若鈔傳玉歷。能使世間男婦人等知警者。自第一殿至第八殿。各苦悉免。九殿再查。如無過犯。即交第十殿發往福地投生人道。

九殿 平等王

司掌大海之底。西南沃燋石下﹐阿鼻大地獄。圜疊繞廣八百由旬。密設鐵網之內。另設十六小地獄。 一名敲骨灼身小地獄 二名抽筋擂骨小地獄
三名鴉食心肝小地獄 四名狗食腸肺小地獄
五名身濺熱油小地獄 六名腦箍拔舌拔齒小地獄
七名取腦蝟填小地獄 八名蒸頭刮腦小地獄
九名羊搐成鹽小地獄 十名木夾頂(白差)小地獄
十一名磨心小地獄 十二名沸湯淋身小地獄
十三名黃蜂小地獄 十四名蝎鉤小地獄
十五名蟻蛀熬耽小地獄 十六名紫赤毒蛇鑽孔小地獄


人間凡犯陽世法者。帝王制定刑法律例。如十惡中之極惡。應得凌遲斬絞處決。死後受過前各殿諸苦解到本殿者及放火焚燒房子。製蠱毒。揉月度胎。吸臍氣。耗童精。畫春宮。作淫書。合煉悶香迷啞墮孕等藥。如犯此等事件之人。自聞此玉歷章句。若即劈板燬稿。焚方息念不傳邪術者。准免各苦。即交第十殿發放往生人道。如聞見此玉歷章句。仍作此等事件者。自第二殿受苦起。至本殿加刑。添設極刑。用空心銅柱。鍊其手足相報。搧火焚燒燙燼心肝。遍受小獄諸刑之後。落足發入阿鼻大獄。刀穿肺腑。自口含心。漸漸陷下獄底。受痛無休。直要到那被害者家家原業復舊。個個另投人身。所存畫作及鈔方。凡鬼犯親手置遺。及輾轉臨描鈔刻等物盡絕之後。方准提出此獄。解交第十殿。發生六道。 世人如若未犯此等惡端。且肯於四月初八日。或於朔望齋戒立願。收買淫書。春宮邪術等集焚燬者。或鈔傳此玉歷。展轉勸化。至命終時。灶神於額端寫奉行兩字。自第二殿至本殿。凡有別件各罪考功輕減。如富貴者。肯能嚴拿放火凶徒。并搜淫書刻板。示禁招貼。及遺害人間等物者。准蔭現世子孫科甲綿綿。凡貧難孤老之人。若肯勉力。央倩鈔傳玉歷勸化者。准即送交第十殿。發往福地投生。

十殿 轉輪王

殿居幽冥沃燋石外。正東直對世界五濁之處。設有金銀玉石木板奈何等橋六座。專司各殿解到鬼魂。分別核定。發往四大部州何處。該為男女壽殀富貴貧賤之家投生者。逐名詳細開載。每月彙知第一殿。註冊送呈酆都。陰律凡胎卵濕化。無足兩足四足多足等類。死就為漸耳。輪推磨轉。或年季生死。或朝生暮死。翻覆變換。為不定殺。為必定殺之類。概令轉劫所內。查較過犯。分發各方受報。歲終彙解酆都。凡陽世讀易儒士。誦經僧道。勾至陰司。念誦聖經咒語。致諸獄不能用刑。使受苦報者。解到本殿。逐名註載。并繪本來面目。名曰墮落生冊。押交孟婆尊神醧忘臺下。灌飲迷湯。派投人胎。轉世死於腹中。或生一二口。或生百十日。或一二年促死。使忘三教真言之後。第一殿。加差厲卒。勾到各獄查察前惡。補受苦報。凡解到功過兩平。及已受苦滿。功少過多等魂。酌定為男女姘醜安勞。發往何方富貴貧賤之家者。即交醧忘臺下本殿點名發放。往生人道之中。屢有婦女哀求。供稱尚有切齒之事未報。甘為餓鬼。不願做人。姘詢情由。多係閨女。或素係貞潔之婦女。因被讀書中之惡少。或貪姿色。或圖財物。裝盡風騷諸般投好。計誘成姦。誑云有妻妾。誓必央媒聘取。或有甜騙婢女。娶納為妾。或有謊許養老其婦。或允撫養伊前夫之子女等情者不等。誤被計騙。癡心順從。失節相贈之後。耽延日久。反出惡言提醜。致令父兄佑覺。親鄰鄙賤。冤無可伸。羞忿尋死。或得鬱症而亡者。聞知負心賊子。今科該中。此恨難消。號泣求准索命等情。細查事果真實。但該生陽壽。尚未該終。并伊有祖父之餘德未滅。本殿姑准婦女索票。魂入科場。阻惑違式。更換榜上之名。再俟應絕之日。准同勾死鬼進門索命。仍在第一殿查核判斷。 世人若於四月十七日。誓立信心。遵奉玉歷知警行事。常將以上諸語。向人談說者。來生發往陽世為人。不受鄙薄。不遭官刑水火傷體等項之災。

轉劫所

轉劫所。地廣七百由旬。週圍上下。俱是鐵柵。內分八十一處。逐處皆有亭臺。判吏設案記事。柵外另有羊腸細路。十萬八千條。盤曲灣通四大部州。其內暗如煤漆。使魙道死生進出此路。外則望入亮如水晶。絲毫畢露。判派吏役。輪班把守。進出均各仍照初生本來面目分辨無差。凡司此所之判吏。悉係在世孝友。并戒殺放生之善人。送入此所。查辦輪迴轉劫等事。辦過五載。如無舛錯。加級調陞。如有怠情。或擅專主。不同合所判吏妥議辦理發放或失察漏逃隱匿者。奏請降貶。凡有在世不孝。及多殺物命之兇魂。受過諸獄苦訖。發交所內者。將桃條抽死為魙。改頭換面。發進羊腸小路為畜類。凡有禽獸魚蟲。受過萬千百十等劫已滿。如胎生各獸。卵生蛟龍龜蛇飛鳥。濕化相生。蜂蝶蛆蟲之類。使其轉變輪迴受報。復投為胎生等類。劫數已滿。若能三世不傷物命。可使復為人者。敘明冊籍。奏呈第一殿。批判發往。弗於逮瞿耶尼閻浮提鬱單越四大部州之中。為男女者。即交至醧忘臺下。

孟婆神

孟婆神。生於前漢。幼讀儒書。莊誦佛經。凡有過去之事不思。未來之事不想。在世惟勸人戒殺吃素。年至八十一歲。鶴髮童顏。終是處女。只知自己姓孟。人故皆稱之曰。孟婆阿奶。入山修真。直至後漢。世人有能知前世因者。妄認前世眷屬。好行智術。露洩陰機。是以上天敕命。孟氏女為幽冥之神。造築醧忘一臺。准選鬼吏使喚。將十殿擬定。發往何地為人之鬼魂。用採取俗世藥物。合似成酒非酒之湯。分為甘苦辛酸鹹五味。諸魂轉世。派飲此湯。使忘前先各事。帶往陽間。或思涎。或笑汗。或慮涕。或泣怒。或唾恐。分別常帶一二三分之病。為善者。使其眼耳鼻舌四肢。較於往昔。愈精愈明。愈強愈健。作惡者。使其消耗音智﹐神魄﹐魂血﹐精志﹐漸來疲憊之軀。而預報知。令人懺悔為善。臺居第十殿。冥王殿前六橋之外。高大如方丈。四圍廊房一百零八間。向東甬道一條。僅闊一尺四寸。凡奉交到男女等魂。廚房各設盞具。招飲此湯。多飲少吃不論。如有刁狡鬼魂。不肯飲吞此湯者。腳下現出鉤刀絆住。上以銅管刺喉。受痛灌吞。諸魂飲畢。各使役卒攙扶從甬道而出。推上麻紮苦竹浮橋。下有紅水橫流之澗。橋心一望。對岸赤石巖前上。有斗大粉字四行。曰。為人容易做人難。再要為人恐更難。欲生福地無難處。口與心同卻不難。鬼魂看讀之時。對岸跳出長大二鬼分開撲至水面。兩徬站立不穩。一個是頭蓋烏紗。身服錦襖。手執紙筆肩插利刀。腰褂刑具。撐圓二目。哈哈大笑。其名活無常。一個是垢面流血。身穿白衫。手捧算盤。肩背米袋。胸懸紙錠。愁緊雙眉。聲聲長嘆。其名死有分。催促推魂。落於紅水橫流之內。根行淺薄者。歡呼幸得人身。根行深厚者。悲泣自恨在生未修出世功德。苦根難斷。男婦等魂。如醉如癡。紛紛各投房舍。陰陽更變。氣悶昏昏。顛倒不能自由。雙足蹬破紫河車。奔出娘胎。哇的一聲落地。日久口貪滋味。勿顧物命。迷失如來佛性。有負佛恩以及天帝神恩。不慮善終惡死。何樣結局。而復又作拖屍之鬼矣。以上二十二行。係醧忘臺下書吏。謹附奏玉皇大帝。並纂載玉歷。通行下界知之。

枉死城

酆都大帝曰。枉死城。係圍繞本殿之右。世人誤以為凡受傷冤枉死鬼悉皆歸入此城之說。遍傳為實。須知屈死者。豈再加以無辜之苦乎。向准冤魂各俟兇手到日眼見受苦。使遭害者。以消忿恨。直至被害之魂。得有投生之日。提出解發諸殿各獄。收禁受罪者。並非被害遭屈之魂。概入此城受苦。若是忠孝節義之人。及捐軀報國之軍兵。或有死節成神。或即完膚。發往福地投生。豈亦有入枉死城中受苦之理乎。

血污池

血污池。置設殿後之左。陽世誤聞道姑所說。皆因婦女生產有罪。死後入此污池。謬之甚矣。凡坤道生育。係屬應有之事。即難產而暴亡者。均不罪其屍鬼污穢。發入此池。如有生產未過二十日。輒即身近井灶。洗滌衣襖。曬亮高處者。其罪應歸家長三分。本婦罪坐七分。設此污池。無論男女。凡在陽世不顧神前佛後。不忌日辰。如五月十四﹐十五。八月初三﹐十三。十月初十。此四日。男女犯禁交媾。除神降惡疾暴亡。受過諸獄苦後。永浸其池。不得出頭。及男婦而好宰殺。血濺廚灶神佛廟堂經典書章字紙一切。祭祀器皿之上者。受過別惡諸獄苦後。解到浸入此池。亦不得輕易出頭。陽世能有親屬立願。代為戒殺買命放生。數足之日。齋供佛神。禮拜血污經懺。方可超脫其苦。世間男婦。見聞眾生急難。力可能救而不為。受人恩惠而忘。記怨而必欲加害。雖屢積功誦經施捨。望成仙道者。死後免入諸獄受苦。罰為魑。魅。魍。魎。山妖。木客。水怪。殭屍。遊魂。或附靈性於狐。狸。熊。罷。蛟。蛇。之類。在百十年之不等。如能修醒。返本糾察。使歸福地。若不善為斂形。迷惑驚嚇人者。作祟。罪惡滿盈之日。雷擊為魙。永世不得超生。

陽世誤尊藏神之名。亦謬之極矣。因係男婦在生埋藏錢財。死後仍迷而不捨。魂魄附守此處之故。慮被起掘。現形驚嚇。女福薄陽微者。受驚成病。或竟死亡。殊不知此等陰魂。悉是前朝官宦。歷代癡愚。至死不肯醒悟之輩。神鬼因念其在生無甚罪過。仍聽管守。此之謂財癆鬼是也。直到得聞佛經點化。身非我有。五蘊皆空之句。方始猛省。身尚非我所有之物。況財帛乎。遂即棄捨。投生福地。或有久戀之鬼。至死為魙。無奈棄捨。以待積善。有福者取之。世人如若見聞鬼怪出現處所。向立重誓禱告。願將十分之三。替作冥福。再將三分。代為買放生靈。一分歸貧。三分歸己。如是發願起取。便有正神相助。可以保受用而無妨礙也。

凡有陽世食糧充當軍兵者。自奉令出剿除叛之日。為始若實心努力。及未犯姦縱火。有害民間。雖死於身首異處。屍骨拋零者。即有往昔過犯。陰司慨免受苦。仍准完全原體。自第一殿點名。即交第十殿發往福地投生。為男女安吉善終。加若械鬥。互相殺死。及從賊之叛犯。各皆罪加一等。仍照生前所犯諸獄受苦。

今世人皆云。陰司只有十八層地獄之說。非也。係是入八重地獄。如第二殿之活大地獄。第三殿之黑繩大地獄。第四殿之合大地獄。第五殿之叫喚大地獄。第六殿之大叫喚大地獄。第七殿之熱惱大地獄。第八殿之大熱惱大地獄。第九殿阿鼻大地獄。八重大地獄之外。各另有十六小地獄。及本殿之血污池。枉死城。大小計共一百三十八獄。且又有銅柱火焚。各施刑罰之處。凡發至一處受苦。雖皮焦肉爛。筋斷骨碎。臟血毛髮皆無。若解別獄用刑。悉照初死之魂。復完。被髮裸體之本身。再受痛苦。逐殿逐獄如此。勿誤以為只有十八層之地獄。像人生百年。容易可過。若是造作淫詞。描畫春宮。寫傳墮胎迷藥諸方。紙板不滅。雖千萬劫。亦難脫離陰司之逐獄輪受痛苦。

作者: ghjk    时间: 2008-5-24 22:18

冥罰淫律
  從來惡孽,惟淫為大,陽罪甚重,冥罰尤嚴,為罰極多,爰撮要端,見此篇者,各宜戒勉。
  亂倫之人:永閉地獄,有害人命者,死遭雷擊,戲屍之人,與此同罪。已受陽罰,皆免雷劫,有忠孝事,准抵四分。大善千五,即千五百善亦抵四分。
  強姦寡婦:當身絕嗣,受苦圠獄,曆五百劫,轉為蟲蟻,又五百劫,轉為禽獸,又五百劫,再轉為人,為娼妓身,已受陽罰,免一百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五等。有忠孝事,准抵一半,大善五百,亦抵一半。
  謹按:地獄曆劫者,每一劫,即曆一地獄受刑罰之苦一次也。陰司受罪,非比陽世,雖刑罰一次,其身已死,又必使之複還人形,刑戮如前狀,曆劫既滿,此罪始完,如再有他罪,再按罪使受地獄刑罰,嘗見《洞冥記》中,詳載犯淫孽者,生前如悔改向善,死後自抵除減罪,如至死不改者,死後由一殿解至各殿,須曆受誅心獄、銅人獄、割腎獄、鼠齧、油釜車崩大小各地獄之罪,若亂倫更入亂倫等獄。或永閉地獄,受諸刑罪。蓋刑罰於淫孽,亂倫罪為特重。以上地獄,各受若干劫,滿後始得轉劫,轉劫者系投生一次,為一劫也。又見《金科輯要》、《輪科輯要》二書中,詳列賞善、罰惡各條,而此冥律諸條,亦有減免加等,准抵差別,以見善惡分明爽毫髮,若參觀《金輪》二科,暨《洞冥記》,則因果報應,益信而有征也。
  誘姦寡婦:二世絕嗣,以上之劫,各曆四百即受苦於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曆四百劫。再轉為人,為殘疾身。已受陽罰,免八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四等。有忠孝事,准抵七分。中善五百,亦抵七分。
  調奸寡婦:三世絕嗣,以上之劫,各曆三百卣受苦於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曆三百劫。再轉為人,為貧賤身。已受陽罰,免六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孝事,准抵九分。小善五百,亦抵九分。
  強姦處女:子女淫佚,以上之劫,各曆四百即受苦於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曆四百劫。再轉為人,為奴僕身。已受陽罰,免一百劫。有害人命者,罪加四等。有忠孝事,准抵一半。大善四百,亦抵一半。
  誘姦處女:二世絕嗣,以上之劫,各二百五即受苦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曆二百五十劫。再轉為人,為疾病身。已受陽罰,免七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孝事,准抵七分。中善四百,亦抵七分。
  調奸處女:妻女償還,以上之劫,各曆一百即受苦於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曆一百劫。再轉為人,為中貧身。已受陽罰,免四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二等。有忠孝事,准抵九分。小善四百,亦抵九分。
  強姦室婦:妻女償還,以上之劫,各三百五即受苦於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曆三百五十劫。再轉為人,為隸卒身。已受陽罰,免一百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孝事,准抵一半。大善三百,亦抵一半。
  誘姦室婦:減壽二紀(一紀十二年也),以上之劫,各曆一百幤即受苦於地獄,個蟲蟻,為禽獸,各曆一百劫。再轉為人,為孤獨身。已受陽罰,免三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二等,有忠孝事,准抵七分。中善三百,亦抵七分。
  調奸室婦:減壽一紀,以上之劫,各曆七十即受苦於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曆七十劫。再轉為人,為中貧身。已受陽罰,免二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一等。有忠孝事,准抵九分。小善三百,亦抵九分。
  以上三條(寡婦、處女、室婦):俱屬異姓,若屬親戚,加倍治罪。有服之親,罪次亂倫;若在喪中,罪加三等。無論僕婦,無論奴婢,姦淫之罪,俱照上論。奸事未成,減壽半紀,有害人命者,照成奸論。
  淫一娼妓:減壽半年,染惡疾者,減壽一年,若能改悔,兔去減壽,遺一子女,為獸一世,若能改悔,免為走獸。
  漁獵男色(此即同性戀者):與婦女同。十六以上照處女論,十六以下,照室婦論;挾幼童者,照淫娼論。
  造淫書者:減壽二紀,若有因閱書造成淫害,罪坐已身,書不消滅,永不超生,拍攝淫戲春宮,與此同罪。
  揚一淫事:減壽半紀,若有害人命,減壽一紀;談閨閣者,與此同罪。若能改悔,罪俱減等。
陸判官淫律補篇(判官名之道,宋時人也)
  凡姦淫之事:有用藥打胎,致喪一命者,加倍治罪。
  凡姦淫處奣:在十二歲以上者,雖屬誘姦調奸,俱以強姦論,若有害人命者,加倍治罪。
  凡已有子而又置妾者:一人,減壽二年。有功名者,削功名八分,不減壽。
  凡寡婦無意改嫁:而用計誘之者,減壽三年。有意改嫁,免去減壽。
  凡娶一寡婦:留夫家一子女者,減壽二年,子女致死者,減壽一紀。
  凡朋友相見:談淫佚之事者,三次,減壽一月。致人有淫事者,減壽三年;有功名者,罰停遲功名。
  凡路遇美色:目逆而送之,三次,減壽半月。若假託殷勤,實存惡意者,一次,減壽一算(一算三月也)。
  凡喜聽淫戲者:一次減壽三月。有功名者,罰停遲功名。點淫戲者,一次,減壽一算,若有所害,轉獸一世。
  凡喜看淫書者:三次,減壽半月,致生疾病者,減壽三年。
  凡誘人行淫事者:照人所犯之罪減二等,父兄縱子弟行淫者、縱僕類者亦同。
  陸判官雲:按此冥罰,各淫罪固難稍寬,而亂倫之罪尤重,無論以卑淩尊,以長欺幼,死後俱入無間地獄。今日世風大壞,犯此者每出於仕宦之家,讀書之子,相染日久,習以為常,迷不知恥,將不知所終。諸神仙不得已,奏明玉帝將冥罰明傳陽世,不必隱諱,其有見此冥罰,而知悔改者,減罪。行忠孝者,減罪。積功德者,減罪。若見此篇仍不知改悔,反加譭謗者,定遭惡報或雷擊,或有見此篇遵信而廣傳者,傳一百人,增壽一紀。傳二百人,無子得子。傳三百人,增壽二紀。傳四百人,子孫盛昌。傳五百人,功名連綿。傳一千人,名登赤籙。傳流天下,死後成仙。傳十富豪,抵傳二百人。傳一仕宦,抵傳百人。此皆經孚佑帝君奏明玉帝,照準施行。
  謹按:《金科輯要》,系清咸豐六年,文昌帝君降於湖南醴陵縣之擂鼓橋誠盡林,此科原乃上帝所定,秘之玉篋,文帝懇求玉旨,頒行人世,發明天律,又曰陽律,罰民之惡,降灮劫以誅其心。清光緒三年,文武二帝,懇蒙玉帝准後,頒《輪科》彠明陰律,核人之罪,有地獄以誅其魂,又經諸仙述輯,凡《金科》所未盡有者,是書續傳其旨,飛鸞繕稿,普示人間。

作者: ghjk    时间: 2008-5-25 14:12

冥罰淫律
  從來惡孽,惟淫為大,陽罪甚重,冥罰尤嚴,為罰極多,爰撮要端,見此篇者,各宜戒勉。
  亂倫之人:永閉地獄,有害人命者,死遭雷擊,戲屍之人,與此同罪。已受陽罰,皆免雷劫,有忠孝事,准抵四分。大善千五,即千五百善亦抵四分。
  強姦寡婦:當身絕嗣,受苦圠獄,曆五百劫,轉為蟲蟻,又五百劫,轉為禽獸,又五百劫,再轉為人,為娼妓身,已受陽罰,免一百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五等。有忠孝事,准抵一半,大善五百,亦抵一半。
  謹按:地獄曆劫者,每一劫,即曆一地獄受刑罰之苦一次也。陰司受罪,非比陽世,雖刑罰一次,其身已死,又必使之複還人形,刑戮如前狀,曆劫既滿,此罪始完,如再有他罪,再按罪使受地獄刑罰,嘗見《洞冥記》中,詳載犯淫孽者,生前如悔改向善,死後自抵除減罪,如至死不改者,死後由一殿解至各殿,須曆受誅心獄、銅人獄、割腎獄、鼠齧、油釜車崩大小各地獄之罪,若亂倫更入亂倫等獄。或永閉地獄,受諸刑罪。蓋刑罰於淫孽,亂倫罪為特重。以上地獄,各受若干劫,滿後始得轉劫,轉劫者系投生一次,為一劫也。又見《金科輯要》、《輪科輯要》二書中,詳列賞善、罰惡各條,而此冥律諸條,亦有減免加等,准抵差別,以見善惡分明爽毫髮,若參觀《金輪》二科,暨《洞冥記》,則因果報應,益信而有征也。
  誘姦寡婦:二世絕嗣,以上之劫,各曆四百即受苦於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曆四百劫。再轉為人,為殘疾身。已受陽罰,免八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四等。有忠孝事,准抵七分。中善五百,亦抵七分。
  調奸寡婦:三世絕嗣,以上之劫,各曆三百卣受苦於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曆三百劫。再轉為人,為貧賤身。已受陽罰,免六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孝事,准抵九分。小善五百,亦抵九分。
  強姦處女:子女淫佚,以上之劫,各曆四百即受苦於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曆四百劫。再轉為人,為奴僕身。已受陽罰,免一百劫。有害人命者,罪加四等。有忠孝事,准抵一半。大善四百,亦抵一半。
  誘姦處女:二世絕嗣,以上之劫,各二百五即受苦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曆二百五十劫。再轉為人,為疾病身。已受陽罰,免七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孝事,准抵七分。中善四百,亦抵七分。
  調奸處女:妻女償還,以上之劫,各曆一百即受苦於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曆一百劫。再轉為人,為中貧身。已受陽罰,免四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二等。有忠孝事,准抵九分。小善四百,亦抵九分。
  強姦室婦:妻女償還,以上之劫,各三百五即受苦於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曆三百五十劫。再轉為人,為隸卒身。已受陽罰,免一百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孝事,准抵一半。大善三百,亦抵一半。
  誘姦室婦:減壽二紀(一紀十二年也),以上之劫,各曆一百幤即受苦於地獄,個蟲蟻,為禽獸,各曆一百劫。再轉為人,為孤獨身。已受陽罰,免三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二等,有忠孝事,准抵七分。中善三百,亦抵七分。
  調奸室婦:減壽一紀,以上之劫,各曆七十即受苦於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曆七十劫。再轉為人,為中貧身。已受陽罰,免二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一等。有忠孝事,准抵九分。小善三百,亦抵九分。
  以上三條(寡婦、處女、室婦):俱屬異姓,若屬親戚,加倍治罪。有服之親,罪次亂倫;若在喪中,罪加三等。無論僕婦,無論奴婢,姦淫之罪,俱照上論。奸事未成,減壽半紀,有害人命者,照成奸論。
  淫一娼妓:減壽半年,染惡疾者,減壽一年,若能改悔,兔去減壽,遺一子女,為獸一世,若能改悔,免為走獸。
  漁獵男色(此即同性戀者):與婦女同。十六以上照處女論,十六以下,照室婦論;挾幼童者,照淫娼論。
  造淫書者:減壽二紀,若有因閱書造成淫害,罪坐已身,書不消滅,永不超生,拍攝淫戲春宮,與此同罪。
  揚一淫事:減壽半紀,若有害人命,減壽一紀;談閨閣者,與此同罪。若能改悔,罪俱減等。
陸判官淫律補篇(判官名之道,宋時人也)
  凡姦淫之事:有用藥打胎,致喪一命者,加倍治罪。
  凡姦淫處奣:在十二歲以上者,雖屬誘姦調奸,俱以強姦論,若有害人命者,加倍治罪。
  凡已有子而又置妾者:一人,減壽二年。有功名者,削功名八分,不減壽。
  凡寡婦無意改嫁:而用計誘之者,減壽三年。有意改嫁,免去減壽。
  凡娶一寡婦:留夫家一子女者,減壽二年,子女致死者,減壽一紀。
  凡朋友相見:談淫佚之事者,三次,減壽一月。致人有淫事者,減壽三年;有功名者,罰停遲功名。
  凡路遇美色:目逆而送之,三次,減壽半月。若假託殷勤,實存惡意者,一次,減壽一算(一算三月也)。
  凡喜聽淫戲者:一次減壽三月。有功名者,罰停遲功名。點淫戲者,一次,減壽一算,若有所害,轉獸一世。
  凡喜看淫書者:三次,減壽半月,致生疾病者,減壽三年。
  凡誘人行淫事者:照人所犯之罪減二等,父兄縱子弟行淫者、縱僕類者亦同。
  陸判官雲:按此冥罰,各淫罪固難稍寬,而亂倫之罪尤重,無論以卑淩尊,以長欺幼,死後俱入無間地獄。今日世風大壞,犯此者每出於仕宦之家,讀書之子,相染日久,習以為常,迷不知恥,將不知所終。諸神仙不得已,奏明玉帝將冥罰明傳陽世,不必隱諱,其有見此冥罰,而知悔改者,減罪。行忠孝者,減罪。積功德者,減罪。若見此篇仍不知改悔,反加譭謗者,定遭惡報或雷擊,或有見此篇遵信而廣傳者,傳一百人,增壽一紀。傳二百人,無子得子。傳三百人,增壽二紀。傳四百人,子孫盛昌。傳五百人,功名連綿。傳一千人,名登赤籙。傳流天下,死後成仙。傳十富豪,抵傳二百人。傳一仕宦,抵傳百人。此皆經孚佑帝君奏明玉帝,照準施行。
  謹按:《金科輯要》,系清咸豐六年,文昌帝君降於湖南醴陵縣之擂鼓橋誠盡林,此科原乃上帝所定,秘之玉篋,文帝懇求玉旨,頒行人世,發明天律,又曰陽律,罰民之惡,降灮劫以誅其心。清光緒三年,文武二帝,懇蒙玉帝准後,頒《輪科》彠明陰律,核人之罪,有地獄以誅其魂,又經諸仙述輯,凡《金科》所未盡有者,是書續傳其旨,飛鸞繕稿,普示人間。
作者: ghjk    时间: 2008-5-25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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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lackbat    时间: 2008-5-25 22:10

怎么看得我有点晕,还有点坠入其中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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