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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捡1700归还,失主称丢了6500,拾金不昧变成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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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饼老太拾金案”在法院的调解下,以原告当场撤诉结束。总算未正式对簿公堂,双方都留了脸面。现转贴新民晚报上的一篇评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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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豆饼老太一点道德安慰
2009年12月09日 18:07新民晚报
作者:郑文

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的周翠兰在卖豆饼途中捡到1700元,几经周折找到失主;失主则坚称丢的是8200元,反把她告上法庭。日前,北京一公司总经理王加中通过媒体向周翠兰转赠8000元,并一再叮嘱记者:“要让她(周翠兰)知道:好人一定有人惦记着。”

“豆饼老太拾金案”在法院的调解下,以原告当场撤诉结束。此案对原被告双方无关对错,却也关乎社会的道德生态。王加中向拾金者周翠兰捐款,说要保护好人的善举。我们可以解读这笔捐款是道德“受伤”后的道德安慰与补偿,不管周翠兰是否接纳,最起码让她感到了来自社会的温情而无怨无悔。

“豆饼老太拾金案”留下的思考是沉重的,让一部分人发出了“莫让拾金不昧成为一种神话”的担忧。保护好我们的道德生态,需要对善心有呵护和珍视,对善举有褒奖与补偿。不管相关部门能否给“豆饼老太”一个拾金不昧奖,但我们应让“豆饼老太”知道:好人一定有人惦记着。

因为善举受委屈甚至遭受责难,“拾金案”无疑打破了“豆饼老太”平静的生活节奏。常言道:好人有好报。“好报”并非物质方面的回报,更多的是精神的激励。王加中的捐款行为,应该是发自内心的感动使然,这也让我们看到道德影响的价值所在。“豆饼老太拾金案”本不应上法庭诉讼,但发生后也让我们充分认识保护道德生态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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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就是这样被败坏的,真的很难受,社会上太多这种事了,最起码的道德都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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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管什么事,看到不管,闲事不管,饭吃两碗。没人找我麻烦,我最怕麻烦。
捡钱,扶人,帮人都不说你好,还要讹你,你管他干嘛,不管反而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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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情现在已经结束了,丢钱的人已经不告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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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我是警察我就判定老太和失主都没有错 1500元就不是失主掉的 失主的8200还没有找到
失物招领本就应该核对的 既然没有对上就不能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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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社会啊好人难做啊,这样的事情比比皆是啊,真让人心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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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好像已经发生不少,说大是道德伦丧,说小点是没有良心。
问题是谁没有良心?这让人很无奈,这是问题的本质,社会有责任要谴责那些没有良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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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说说我亲身经历的事吧
乘公交车去朋友那拿东西`上来一老太太,我起身让座给她`她刚座下车发动了我没站稳`一头撞扶手上了`很疼`后来起个包`当时车厢里的人都在笑我`我不知道他们是笑我撞的滑稽呢还是笑我傻`我不知道`
前天下班时去买烟,那卖烟的多找我钱了,我提醒他`结果被骂为傻B
这社会是怎么了`我真的很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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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说 开庭当天那个SB失主经调解当场撤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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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哀啊!这林子大咯什么鸟都有,总有些不自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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