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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的你我他】【小说】【永远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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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的你我他】【小说】【永远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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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chCooL(2009-9-15 16:46): 验证原创首发




                【那年的你我他】【小说】【永远的秘密】



    咖啡馆的名字很普通,临街的装饰也已经有点过时。


    在大都市的喧嚣中,往往正是这些毫不起眼的咖啡馆沉淀着岁月的故事。

    明媚而柔和的日光穿过浓密的梧桐树冠和玻璃幕墙,洒在咖啡馆略微泛黄的
西墙上。

    墙上有不少印象派的经典油画,或大或小,或正方形或长方形,一块一块地
错落有致。

    萨克斯风演奏的《Close to you》,就像一缕沁人心脾的泉水,在墙上的方
块之间流淌。

    咖啡馆的客人和服务员的数量一样多,都是四个。

    除了一个独处的静静看书的女孩,剩下的三个客人都在西墙下靠近吧台的那
桌。

     ***    ***    ***    ***

    「我……真的没想到还能再见到你……」

    握着咖啡杯的左手,静静地感受着杯壁上带着咖啡香气的热度。

    心里有一种说不出感觉的悸动。

    Peaberry Coffee ,产自坦桑尼亚的世界顶级咖啡之一。在此之前,我仅在
那家赫赫有名的涉外会所尝过这种咖啡。

    没想到在这家毫不起眼的小咖啡馆里,我居然能喝到正宗的Peaberry Coffee.
比起牙买加的Blue Mountain 、夏威夷的KONA,Peaberry更为苦涩一些。但正是
这种苦后余香的感觉,让我为它着迷。

    心里的悸动并不是因为杯里的Peaberry Coffee ,而是坐在我对面的熟悉而
又美丽的——名字。

    名字。是的,我用「名字」来代表她。对我来说,她的名字当然是熟悉的。
人,也依旧那么美丽。

    本来,我想用「坐在我对面的熟悉而又美丽的女孩」来表达我的意思。但流
逝的时光,同时也带走了我记忆中那种青涩和充满稚气的脸庞,容颜依旧,但给
我的感觉却是熟悉而又陌生的精致和雍容。

    也许,用「坐在我对面的熟悉而又美丽的女人」更能准确地表达我的意思。
但一想到「女孩」和「女人」之间那种恶俗的区别,心底深处的一种可以称为「
自私」或「不甘」的情绪让我立刻否定了这种表达。

    还是用「名字」来代表她吧。

    我浅浅地泯了一口咖啡,苦笑了一下。苦,不是因为咖啡的苦。

    她没有接我的话,仍旧用那双晶莹剔透的眼睛地看着我,一眨也不眨。

    气氛有些尴尬。

    好熟悉的眼睛,好熟悉的眼神。

    至今,仍然深深地记得,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她就是用这双眼睛,这种眼神
紧紧地看着我。

    那是刚刚进入大学的第二天的中午。

    我拿着饭盒,走在通往第三食堂的小路上。时间还不到十一点半,这时候去
食堂打饭的人还很少。

    记得在开学前的那段日子,在北京理工大学读大三的二哥很是把他「混大学」
的许多「宝贵经验」传授给了我。都是诸如必修课选逃,选修课必逃之类的,让
人好气又好笑。

    这些所谓的经验之中,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有一条「四早法则」:食堂打饭要
趁早,晚了没的吃;图书馆借书要趁早,晚了没的看;网吧机位预订要趁早,晚
了没的玩;泡妞要趁早,晚了就剩下恐龙。

    对于胃口一向不错的我来说,别的经验也就罢了,「食堂打饭要趁早」这条
经验在我四年本科三年研究生共七年的在校生活中,却是一直坚持下来的。

    一个梳着两条小辫子,唇红齿白的水灵女生突然拦在我的右前方。

    「同学,请问第三食堂怎么走?」女生粉红的双颊升起一片羞红。

    看来和我一样,也是新生啊,还带着高中生的腼腆。

    「我正好就是去第三食堂打饭,跟我走吧。」

    虽然那时的我还根本没意识到「泡妞要趁早」这条大学黄金法则的重要性,
但对漂亮女生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我想,这应该是每位正常男性的正常反应吧。

    「我们学校的食堂不能用现金买饭的?」

    「同学,学校没有发《新生入学指南》给你吗?在食堂用餐需要提前办卡并
充值的。」

    「发了啊,不过,我没看。」

    「……」

    女生用那双晶莹剔透的眼睛地看着我,一眨也不眨。

    就是这双眼睛,就是这种眼神。

    我只坚持了三秒钟,就放弃了与她对视的勇气。

    「喏,你先用我的饭卡买饭吧。」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

    在七年的大学生活中,我请女生吃饭的次数早已记不清,各种各样的女生,
各式各样的餐厅。

    但,这是第一次,也是最便宜的一次。

    在这次愉悦的就餐中,我知道了她的名字:唐宁,外语学院英文系的新生。

    隔了两天,她请我去吃肯德基,说是还我的人情。

    我觉得一个香辣鸡腿堡的价钱抵得上请唐宁吃两次食堂了,自己作为男生,
怎么也不能占女生的这种便宜吧。

    又隔了两天,我请她去外面的川菜馆吃火锅。我知道她来自重庆。

    再后来……我们恋爱了。

    我又泯了一口咖啡。

    我一直认为Peaberry Coffee 的苦涩带着浓郁的坦桑尼亚气息,这种气息混
合了乞力马扎罗山的高耸险峻和东非大裂谷的幽暗深沉。

    唐宁的眼神让四周的空气都多了一丝暧昧。

    我有些窘迫,必须说点什么来打破这种尴尬。

    「毕业前,你让芳芳带给我的那本诗集……」

    「你读了吗?」

    谢天谢地,唐宁终于开口了,我看到她的眼神中闪过一丝异彩。

    「读了。」

    「全部都读了?」

    「全部都读了。」

    我很清楚地感觉到唐宁在试图通过我的表情来阅读我的内心。这害的我表情
很不自然。

    我本来是想轻松地微笑一下,可在唐宁的眼神下,我的笑容一触即溃。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仍然没有和她对视三秒钟的勇气。

    一本诗集,她到底想表达什么呢?

     ***    ***    ***    ***

    「你……真的读了整本诗集?」

    我竭力控制着自己的语调,绝对不能因为心尖的颤动让自己的语调带上哭腔。

    心尖的颤动。哎,自己已经有多少年没有体会到这种感觉了?

    第一次的颤动不也是因为对面的这个男人吗?

    他的变化很大。

    皮肤颜色更深了一些,眼角已经有了些许暗纹,以前瘦削的双颊也变得厚实。
圆领T 恤变成尖领衬衣,新潮时尚的夹克换成了简单笔挺的西服。

    眼前的这个男人,成熟、优雅、厚重,与记忆中的那个阳光男孩除了容貌酷
似之外再无半点重叠。只有他浅浅品尝咖啡的时候,才能让自己醒悟:他就是…
…他。

    他拿杯子喝水的时候,大拇指永远都是紧紧压在食指和中指上,而不像绝大
部分的人是把大拇指压在杯壁顶端边缘上。

    他的每个动作,每个习惯,我为什么还是这么记忆犹新?

    眼眶湿润了。

    我双手使劲握住玻璃杯,拼命地使劲,恨不得把玻璃杯捏碎在自己手里。指
节由于太过用力,都有些发白。

    只有这样,我才能分散自己的情绪,不让泪水掉出来。

    玻璃杯里是一杯白水。准备地说,是一杯冰水。

    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已经习惯只喝透明的冰水。

    在出国留学的这五年里,我也尝试过喝一些饮料,可是始终觉得还是冰水那
种让自己的脊柱从上往下,一直凉到底,而且没有任何滋味的感觉才是我想要的。

    是的,为了我出国的事,我们吵了一架。

    这是我们恋爱三年零156 天以来,第一次吵架。

    我希望他和我一起出国。

    他说,他不能辜负张教授的期望,希望能跟随张教授,读完研究生,甚至博
士生。

    我知道张教授很看重他,甚至将专业考试的大致范围都隐晦地提前告诉了他。
只要他研究生入学考试不是太差,基本上就能确保进入张教授带领的课题组。

    可他到底有没有考虑过我的压力?

    为了我出国的事宜,家里已经花了不少钱,也托了不少关系,甚至将美国那
边的大学导师和单身公寓都安排妥当。

    他不能辜负张教授的期望,我又何尝能辜负爸爸妈妈的心意?

    我知道他10号和11号都要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为了不影响他的考试,我让
芳芳在11号的晚上把那本诗集交给他。

    那本诗集里,有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一个时间:1 月12日下午3 点。

    这是我在首都机场的登机时间。

    如果他在12日下午3 点之前,找到我,哪怕是给我一个电话,让我留下来。
我想,我会留下来的。

    一定会的。

    因为他的挽留,就是我留下来的最好的理由。

    在机场的送别中,我哭的很伤心,从小到大从来没有哭的这么伤心。

    一小半是因为与父母亲人的暂别,一大半是因为……他。

    我至今也记不得自己在极度地失落中是如何登上飞机的,直到漂亮的空乘小
姐问我需要什么饮料时,我才无意识地回了一句:请给我一杯冰水。

    我想,大概就是从这个时刻开始,自己就习惯喝冰水的吧。

    如果一天喝五杯冰水,那么六年就是10950 杯冰水。

    刚才见到他的第一眼,也是六年来的第一次重逢,我才发现:一万杯的冰水
尽然冲不淡我对他的思念,一万杯的冰水尽然不能冷却我心底的灼热。

    我不知道,六年前他为什么没有尝试挽留我,他应该有他的理由和苦衷。

    不过,这些对我来说都不重要了。

    因为,他依然不能正视我的眼睛,他的心里仍然有我的位置。

    不过,芳芳怎么会和他一起联袂而来?

     ***    ***    ***    ***

    「他呀……在读研究生的时候,把你送的那本诗集当宝贝似的,天天都放在
枕头下面。后来,我们俩搬新家的时候,搬家公司不知怎么搞的,陈涛有两个纸
箱的藏书都给弄丢了,其中就有你送的那本诗集。为此,我还好生埋怨了他好几
天呢。」

    我用几声轻笑尽力遮盖着自己的得意、炫耀以及一点点酸味。

    也许一口气说了这么大一段话,有点口干,我拿起手里的橙汁,叼着吸管,
深深吸了一口。

    加了蜂蜜的橙汁,真是甜啊。一直甜到心里去了。

    昨晚,陈涛接了个电话后告诉我,唐宁回国了,约他见面。当时自己的心里
就「咯噔」一下。她整整六年没有回国了,怎么一回来就要见陈涛?

    一晚上,我彻夜未眠。

    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怎么就爱上陈涛的。

    我很清楚自己的心理出了点问题。爱上好朋友的男友,这是一个永远纠结的
问题。

    不过,既然唐宁选择了出国深造,我为什么就不能为自己争取一个机会呢?

    我从来不相信命运、缘分这些宿命论的东西,我只相信幸福和未来都必须要
靠自己去争取。就像自己从江西农村考到了北京,并最终留在了北京。

    自从他们俩恋爱后,唐宁常常会把她和陈涛之间的一些小甜蜜和小幸福与我
分享,甚至包括陈涛个人的一些小习惯、小细节。

    渐渐地,我发现自己的心里就有了陈涛的影子,梦里也会出现他的身影。

    我是一个非常敏感的女人,一个喜欢《红楼梦》的女人,我知道自己对陈涛
有感觉了。

    我努力告诉自己,陈涛是一个优秀的男孩子,是我最好的姐妹唐宁的男友。
唐宁爱他,他也爱唐宁。自己对他的情感应该是欣赏和祝福,而不是迷恋。

    一开始,我也拼命压抑着自己的情感,因为这种情感在绝大多数人看来是荒
谬的,是病态的,是不符合伦理标准的。

    可是,自从那一天,看到那一幕,我就彻底沉沦了,我决心放任自己的感情,
在适当的时机一定要争取属于自己的幸福。

    陈涛和唐宁肩并肩从图书馆出来,两人的头挨的很近,脸上有一种相同的、
浅浅的笑容。

    陈涛忽然低声对唐宁说了句什么。

    唐宁止步,低头一看,原来是自己左脚的鞋带散开了。

    陈涛蹲下身子,非常自然地替唐宁系好鞋带,毫不顾忌周围的人来人往,其
中就包括我。

    见微知著。

    对于敏感的女生来说,一个温情的细节也许就能感动她一辈子。

    我不知道唐宁会不会把陈涛的这个呵护细节当作一辈子的回忆,但我可以肯
定的是自己是一辈子也无法忘怀了。

    本科毕业的时候,我选择了留在本校继续读研——和陈涛一样。

    对于唐宁无声无息地离开自己去了美国,陈涛是痛苦的。

    谁说男人的内心没有脆弱的时候?

    研究生毕业的时候,陈涛主动地选择了我。那一刻,是我人生中最幸福、最
甜蜜的一刻。

    那种甜蜜,就像加了蜂蜜的橙汁一样甜到了心底。

    唐宁回国后,第一个联系的不是我,而是陈涛,这让我有点小紧张。

    虽然,我相信六年的时间足以让陈涛对唐宁的感情平淡的如同唐宁手里的白
水一般,但我担心的是唐宁对陈涛不能释怀。

    幸福,不但需要争取,也需要捍卫。

    放下手里的杯子,我双手挽住陈涛的右胳膊,将整个身子都贴上去,朝着唐
宁说道:「宁宁,晚上去我们家吃饭吧。陈涛的厨艺绝对会让你大快朵颐的。他
最拿手的就是回锅肉,我记得也是你最喜欢吃的吧。」

    我的笑容是甜蜜的。

    唐宁的笑容就像她手里的冰水一样惨白。

    陈涛的笑容却像他手里的咖啡一样苦涩。

    是的,诗集里的那张纸条,是我撕掉的。

    这永远是个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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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ID):西风吹梦度关河

(评分):8

(评语):风花日将老,空结同心草……

                                                                
版主评語: laji520
有效评分1


[ 本帖最后由 laji520 于 2009-10-6 22:3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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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ID]:红心

[评分]:8.5

[评语]:生活就是如此的现实……
            这样的故事应该还有很多很多……

                                                                
版主评語: laji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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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laji520 于 2009-10-6 22:3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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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ID):zhangqi672162

(评分):8.5

(评语):兄写小说的功力,绝对不俗。我自认能写几个文字,但与兄撰文之能一比,唯剩汗颜而已。祝福快乐!

                                                                
版主评語: laji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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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laji520 于 2009-10-6 22:3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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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ID):pjhxy2008

(评分):8

(评语):小说三个要素:人物、故事情节、环境;都写得不错,
人物刻画很到位,她,她,我的形象呼之欲出;
自然环境描写对表达人物的心情、渲染气氛起到不小的作用;
故事情节也独具匠心,但限于篇幅欠丰满;
总之,本文不失为一篇上佳的小小说:细微、独特、准确、深刻;
红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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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评分4


[ 本帖最后由 laji520 于 2009-10-6 22:4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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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ID]:藏南

[评分]:9

[评语]:故事开头写得很好,景物和心情的结合。
叙述婉转而清晰,不过对于各段的连接不够紧密,望注意。
综合来看,是一佳作!

[pp=laji520]有效评分5[/pp]

[ 本帖最后由 laji520 于 2009-10-6 22:4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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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ID]:永藏心底

[评分]:8.5

[评语]:佳作,故事很好,如此的现实。

                                                                
版主评語: laji520
有效评分6


[ 本帖最后由 laji520 于 2009-10-6 22:4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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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ID]:笑里藏悲

[评分]:9

[评语]:很有韵味的文章!就像咖啡的香气一样浓郁而富有内涵!作者说得很对:爱情,的确需要争取和捍卫。

                                                                
版主评語: laji520
有效评分7


[ 本帖最后由 laji520 于 2009-10-6 22:4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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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ID]: jerrylai888

[评分]: 8.5

[评语]:

  事情的成败在於背后有沒有黑手在运作,如有那也只能徒嘆奈何……
  难得的佳作,红心致意。

                                                                
版主评語: laji520
有效评分8


[ 本帖最后由 laji520 于 2009-10-6 22:4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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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ID]:无限好色


[评分]:9.5


[评语]: 很强悍,第一篇如此有感染力的文章,文章写的很有卖点,让我愉悦的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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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时区 GMT+8, 现在时间是 2024-8-18 0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