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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 笑话三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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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话三则

1.重庆交警把一个骑摩托车拦下,并让司机出示证件。
司机说: 都是重庆人,哥子给个面子撒,本本儿忘带了,我家斗在勒点的。
交警说: 莫豁我,你不是重庆嘞。
司机反问: 你郎个晓得我不是重庆嘞? ?
交警说: 你莫不承认,等我拦个重庆的给你看哈。
这时候一小伙子骑摩托过来了,交警摆手拦车!结果摩托车飞奔而过,风中远远传来一句: 你个哈批! 过来抓老子撒!
交警转身对刚才的司机说: 看到没得! 勒个才是重庆的! 你娃儿一看就是成都的。

2.男:老板,你这儿洗澡多少钱?
店老板:男浴池10元,女浴池100元
男:你抢钱啊...…
店老板:你想去男浴池还是女浴池?
男:……果断交了100块。
进去女浴池一看,全是男的
浴池里的兄弟:……尼玛,又来一男的!

3.某人入室盗窃,刚进屋,女主人回来了,他躲到床下,还是被发现,遂爆力抗拒抓捕出逃,被抓。该情形依法应定入室抢劫,至少判十年。
后来找到一个学法律的,分别给他讲了盗窃罪、抢劫罪、强 奸罪的定罪及量刑,结果他改了口供,称当时入室是想强奸,最后以强 奸未遂,初审判了三年,因为强 奸罪与入不入室无关。
再后来这小子又找到某刑法博士,博士告诉他,你应该这样讲,当你想强 奸时,发现该女奇丑无比,便逃跑,最后就可以被认定强 奸中止,因无损害后果,就可能免于刑事处罚。
再后来他找了一个刑法学博士后,博士后教他这样说:他看上了这家男主人,想强 暴他,没想到女主人先回来了。因为刑法没有规定强 奸男人属于犯罪,这小子二审被无罪释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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