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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将老实人逼成杀人犯?(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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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将老实人逼成杀人犯?(转)

 吉林一名46岁男子骑摩托撞伤邻居9旬老太。因为无力赔偿高额医药费,男子闯进病房用20多厘米长的杀猪刀连刺老人6刀将其杀死。男子行凶后又自刺四刀,称“我赔不起钱!大不了一命赔一命!”(2008-07-05东亚经贸新闻)

  这名叫范文海的男子手持20多厘米长的杀猪刀闯进病房刺杀一个9旬老太,并且是残忍地连刺6刀,将其杀死。可能许多人在看到这个新闻核心提示时,会下意识认为这名男子是个性格暴戾之徒。但是只要你认真的把新闻阅读完就会发现,这名行凶男子的性格不但不坏,而且还是有名的老实人,好人:记者来到范文海家,但家里没有人。小区的一名保安人员说,大家都叫范文海“黑子”,他和妻子都很老实,还有一个儿子。他撞伤姚老太的事很多居民都知道,但他们都没想到范文海会到医院行凶。“黑子杀人了?怎么可能。”当小区的保安听说范文海到医院行凶的事情后很震惊。记者还采访了范文海以前老板的嫂子牛老板。牛老板说,范文海和他的小叔子是同学,他很老实,对朋友也很仗义。(引述新闻报道)

  在众人眼里的一个老实人,好人,居然匪夷所思地连刺6刀将一个9旬老太残忍的杀死在医院病房并企图自杀。所以,整个社会都应该反思是什么原因让一个老实人恶从胆边生,选择同归于尽?而又是谁把一个老实人逼成杀人犯?

  是社会道德水平的下降,人际关系的冷漠无情。近年来,常有一些老年人诬陷无辜者碰到自己,其目的就是为了讹诈赔偿。没有碰到都有可能当冤大头,这要是真碰到了,这还了得?据范文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6万元。我要是拿不出钱,他们家就说让我也别想活,说先杀我儿子,再杀我,昨晚他们还找人在车上打我,让我今天必须凑齐钱。如果范文海说的是事实,那么死者家属就是在威胁逼赔。中国有句古话“远亲不如近邻”,作为邻居,死者的子女多少应该体谅范文海家境贫寒,生活困难的现实情况,能赔多少是多少,不能威胁逼赔,况且范文海已主动到医院照顾了一天并拿出了仅有的1000元。

  是高额的医疗费有。今年年初,某位卫生局副局长曾说过“看病最不难是中国,看病最不贵是中国”。但现实情况却总是在无情的回击这位副局长的谬论。假如为老人植入一个人工骨骼手术费不是五六万元,而只是五六千块,或许,范文海就会咬咬牙东借西挪凑齐医疗费,那时,悲剧就有可能避免!然而,现实却是残酷的,几万块的医疗费对他来讲实在是太多了,多到他借都借不来,多到了“跟杀了他没什么两样”。

  是劳动人民工资水平的低下。曾记得统计局有这么一个统计,全国在岗职工日平均工资为83.66元。但范文海夫妻俩月收入千元左右的事实无疑扇了统计局一记耳光。要是范文海夫妻真的能达到日均工资83.66元,那么夫妻俩至少有4000一月的收入。除去开支,一年存个2万不是难事,要赔偿五六万的医疗费也就可以拿得出。在能够轻松的拿出赔偿的情况下,谁也不会选择杀人这条不归路!但很是不幸,他们夫妻俩的工资和统计局的“日均工资为83.66 元”相差甚远,以致只能勉强养家糊口,存钱对他们来说是一种奢望,赔几万更是不啻于比登天还难!

  是救济制度和福利保障制度的不完善。我国虽然有一些救济制度和福利保障制度,但不是覆盖面不广就是还不完善,有很大欠缺。如果在碰撞发生后,范文海能得到社区街道的救济帮助或受伤老太看病时能够得到国家福利照顾,也许,悲剧一样可以避免。

  一个本质很坏的人,作出残忍之举,首先应该从其自身分析原因;如果是一个很好很老实的人作出残忍之事,这说明我们社会在一些方面可能出现问题。而把一个很好很实在很老实的人逼到绝路上,这是人性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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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有理,可怜我们小老百姓呀,谁遇到这样的事都没办法,不如同归于尽了,政府呀快救救我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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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高高在上的医疗价格造成的。不是说有的老人在床底准备一瓶农药,如果患了癌症就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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讹人的事常有发生..
昨天我公司的一人骑电车撞到一个老头..(他儿子竟然是急救中心的主任),先去医院全面体检了一次,花了大概1K多,没什么毛病.病人家属还要求下午继续检查..草 还有没有王法了.
社会的悲哀啊..这样的事比比皆是,有的甚至没有责任,好心去救助,却被讹诈!
文章里的男人有点偏激了..生命珍贵,也不能这样糟践自己.总有解决的办法!也不至于"一命赔一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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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不合理的事太多,只有用不合理的方法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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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有道理,最可怜的就是老百姓,当官的说话和没说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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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的中国医疗制度、黑暗的医院管理体制、老百姓日子难过啊,基本的人权都没法保障,生不起病,医院拿着政府补贴、高额收取患者的医疗费、医生收取病人的红包、回扣,奶奶的,这就是中国的医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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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中国诸多体制的牺牲品,利益集团面子撑足了,人民没法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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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心酸 想说许多 但欲言又止 为何?说说有用吗?无需在网上去看去找 我们的周围就有许多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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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中一时不能平静 记得今天也看到一篇类似的文章 特地去找来在这里转发:

昨日上午10时50分许,郑州市特巡警二大队接警称,在伊河路与文化宫路交叉口东一家双汇连锁店内,抓到一个小偷。  

  报料人在第一时间将线索通知了我。其实,像偷东西这类事件,很多时候没有太多新闻价值。但这条却让我有点奇怪,为什么这个人不偷别的去偷肉?  


三分钟后,中原巡逻4号民警白岩、朱林赶到了现场,那个被指为小偷的女子,穿着黑色短袖、灰色裤子,正站在收银台旁边。  


看见民警,女子看上去并没有什么恐惧或懊恼,只是不说话。这时,有记者进屋采访,女子一看摄像机,立即捂住脸,坐在了地上。  


我经历过很多这样的场面,几乎每一次,小偷都是捂住脸不让拍照。  


据店员讲,由于店比较小,店员比较少,女子进店后也没人注意她。她进店转悠了有十几分钟就出来了。“当她走出门时,我们一看她裤裆鼓囊囊的,就跟过去拉住了她。”店员还没说完话,女子就开口了:“我把东西掏给你们。”说完,就从裤裆里往外掏东西,保鲜的五花肉、火腿肠、牛肉干等,掏了一堆。店员计算了一下,有200多元。  


女子掏完东西要走,被店员拉住。看见店员报警,女子也没说什么。  


看着摆放在桌子上的东西,大家都很奇怪,真不知道这些东西她是怎么装进去的?  


看见拍照就以头撞墙  


民警上前询问,女子还是捂着脸不说话,后又趴在了地上。电视台记者对着她摄像,问她为什么偷这些东西,女子没有回答,只说“别拍了”。  


就在记者调转镜头,询问店员情况时,突然“咚”的一声,大家的目光都被吸引过去了。扭头看时,女子双眼流泪,正用头撞墙。女子欲再次撞墙,被民警上前紧紧拽住。  


我当时也被吓了一跳。干记者这么长时间,还是第一次看见一个女子撞墙,她嘴里说着:“别拍了,别拍了。”其实当时并没有人在拍。  


看见这种情况,我们都很自觉地退了出来。在民警的劝说下,女子不再撞墙,同意跟民警去派出所接受调查。目睹这些,我放弃了单独和她对话的想法,我很担心她出意外。  


民警带她去了林山寨派出所,我也跟过去了。只是想了解一下民警如何处理,这是采访应该做的。当时,在派出所5楼走道内,我看见民警白岩在里面坐着,正对着门口。我问他:“那人不在这个屋吧?”我指的是那名女子。因为一般情况下,嫌疑人移交到派出所后,派出所民警都要找个房间单独询问,巡警一般不再过问,只负责写移交情况。  


但民警示意了我一下,我回头一看,女子正坐在墙角的椅子上。这时,摄影记者老邓也跟了进来。老邓还没看见女子,女子就已经看见了他斜挎在身上的照相机。  


让所有人吃惊的是,她突然倒在地上,“咚”,又用头撞到了地板上。我第一反应就是从屋里出来,将老邓也拽了出去。  


“你们先走吧,她要真撞死了咋办?”派出所民警也很紧张。  


说实话,那时我突然感觉去派出所是个错误,虽然,从工作的角度我必须去。  


“她要真撞死了,我一辈子都会良心不安的。”我和老邓说,那时,我们已经离开派出所了。在派出所,我们待了不到1分钟,却听到了那声让人心惊肉跳的“咚”声。  


事后,民警私下给我说,女子是南阳的,她儿子刚到郑州上高中,她怕上电视后,儿子看见了没脸生活。  


她只是想让儿子吃好点  


听见民警这样说,我突然很想知道,她的家庭到底是怎么样的,我能为她做点什么。  


昨日下午,我给林山寨派出所一民警打电话时,他说已经让女子走了,只批评教育,不处罚。  


在电话中谈起这事,他也是不住地叹气。他说,女子把孩子送到郑州上学,已经花了上万元了,她说已经两个月没吃过肉了,但又不舍得买,但还想让儿子回家能吃好一点,才会去超市偷这些东西。其实,她本质并不坏,很普通,仔细想想,还可以说这人有点傻,不然,就不会一下子在裤裆里装那么多东西,让别人看出来了。  


对于这样一个人,民警根本下不了决心去处罚她。超市的人听说后,也很同情她,就表示,东西没有偷走,也没有损失,就不再追究了。  


情节轻微、未造成大的损失,并且有了超市的不予追究,民警也很快对她做出了批评教育,让她无论如何也不能再做这种违法的事了。  


在整个过程中,女子一直都不愿意多说话,民警也没有多问。虽然大家都很想知道她的家庭情况,但大家都担心她再撞墙。  


【采访手记】 一次没有对话当事人的采访  


民警给我说,有她留的一个电话,你要不要给她对话?  


我说,算了,我宁肯相信她说的是真的,也不愿意让我的举动给她的生活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  


写这个稿子的时候我就在想,肉这种东西,在生活中有它不多,没它,时间长了还真是想得慌。前段时间,同事曾写过一个稿子,一名男子说是为了给生病的妈妈弄点肉吃,就偷了肉店一块肉,结果被抓了。  


这次也是和肉有关,不同的是,她没有多少话语,她真是将头撞出了几个“实实在在”的大包。也许在偷肉时,她想的只是让孩子能在长时间素食后吃到肉。但她被抓了,那种潜意识的屈辱感才会让她做出这种举动。无论是偷肉还是撞墙,都是为了儿子。  


这种行为我不知道怎么去定性,荒唐?无知?还是可怜?我内心很复杂。  


我不知道她的名字,派出所也不知道,店员也不知道,我们都没有去问,没有去记录,只是希望她回去后能恢复正常生活。希望她的儿子在别人面前说话时,可以骄傲地说:“我有一个好母亲。”  

河南商报记者 邢军  实习生 陈凤玲 通讯员 娄志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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