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自己的生命捍卫不属于自己的非法财产--论唐福珍之死
唐福珍自焚事件的帖子铺天盖地而来,这么多愤怒的声音,不停地引用着某某的名言,仿佛唐福珍一昔之间成了一个英雄。
然而事实是什么样的呢?事实是go-vern-ment要拆迁的房屋不属于唐福珍所有,而且这个房屋本来就是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违章建筑,是一栋早就该拆掉的房屋。
在一群愤怒的声音中,我要以我微弱的声音问一下:你们知不知道国家为什么要有法律?有了法律大家要不要遵守法律?不遵守法律的人该不该受到制裁?如果每个人都可以违法不仅没有任何处罚,相反得到相当的回报,你认为国家的法律还可能执行吗?
违章建筑太多了,不是一个地方是这样,全国都是这样,多到有的人以为违章建筑不算什么,只要盖起来了就合法了。
不少人在论坛上喊:这是捍卫合法财产。是什么人在这样拼命的喊?恐怕就是那些本来也住在违章建筑里,指望着违章建筑获得巨大利益的人
武汉市郊区的农民最喜欢做的事就是种房,这样的新闻年年报道,种房不住就是为了等拆迁的时候找go-vern-ment要钱,每年都有在种房时工程质量太差以致施工工人死伤的事件出现,为什么会这样?不就是因为违章没有风险而且会有巨大的回报吗?
有没有人想过国家投入建设的钱是哪来的?那都是每个公民付出的血汗钱,本来建设一条道路只用一百万,但为了违章建筑却不得不多支付几百万甚至上千万,这多支出的几百万甚至上千万,难道不是我们这些守法的人在为这些违法的人的违法行为买单?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非常清楚,违章建筑应该拆除,对相关责任人要罚款,可是现在国家不仅不罚款,还愿意拿补偿出来,你还不满意,不满意还要拿自己的生命来要胁,这是什么强盗逻辑?
可笑一帮人不分青红皂白在旁边呐喊,仿佛只要死了人了,go-vern-ment就该负责任。那我请问一声,如果现在某个强 J犯的母亲拿桶汽油到法院门口说不放她的儿子就自焚,我们是不是该马上释放那个强 J犯?如果这个母亲自焚死了,我们是不是就马上放了那个强 J犯同时把法官抓起来?
粪青们!同情弱者是对的,但请先辩明是非再同情。
世上居然有这样的人?拿命去捍卫不属于自己的非法财产!是他愚昧,还是政府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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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看到天朝大国如此等等的时候我都为之寒心,中国是改革开放30年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国民经济GDP飞速增长,但在这飞速增长的背后有多少人的血,多少人辛酸的泪。就拿买房子这事来说吧:房贷父母要帮助的,自己要被套劳的,子女的教育基金要被掏空的,最后这房子属于孙子的,最后得到好处的也是这帮“孙子”的。
[ 本帖最后由 yh1126 于 2009-12-5 09:29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