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8-2-8 12:40   只看TA 1楼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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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06image.com/luntan/thread-815170-1-1.html

此类帖为明显骗点击的虚假广告,该删除ID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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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mac 发表于 2008-2-8 13:19   只看TA 2楼
吐血一把~。支持楼主。

而且论坛貌似不允许回帖留联系方式的吧。跟帖留e-mail的都该罚了去学版规。



pS.:再吐血一把,在那贴里随便翻了15页,除了2、11、22、23、52、58、75、96、99、132楼的基本看出来是广告,其他都回了e-mail
而且林子大了真的什么鸟都有~。=。= 什么“顶”,“。。。。。”这类回复的都出来了。

而且记得以前看“赞助”这一区的时候记得看到超版说的,论坛不能回复带e-mail的。(赞助的email都是PM到的)。所以,所以我觉得,那帮回复的应该都拉去学习版规~。

我翻不下去了,目前到23页。哪位高兴继续翻吧。

[ 本帖最后由 J.mac 于 2008-2-8 13:3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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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鹰 发表于 2008-2-8 13:38   只看TA 3楼

回复 1楼 的帖子

已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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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8 13:42   只看TA 4楼
我最早就在图区办公室举报了!

广告到是其次,有毒的话就N多人受害了!!

MS那帖还在,且是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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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mac 发表于 2008-2-8 13:49   只看TA 5楼
高亮,阅读权限100。。

估计要把那些回email的人好好罚一下。

呃,不然应该直接dele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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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8 14:01   只看TA 6楼
我仔细看了下,
那么多人回复留邮箱,
没一个是管理人员,没一个戴勋章的.(我们管理人员对版规还是很清楚的)
好多还提出疑问,甚至警示他人别违规的(他们应该得到奖励)

有奖有罚才能让版规人人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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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mac 发表于 2008-2-8 16:50   只看TA 7楼
我看到有赞助会员(还是贡献会员)我忘了,也有回复邮箱的。。是不是该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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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8-2-8 20:01   只看TA 8楼
我晕,竟然有24页的回帖……这老兄也太能骗了。

飞大辛苦了,新年海皮咯。

[ 本帖最后由 毒药 于 2008-2-8 20:0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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